为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下的差异化管控,优化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式,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第四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随州市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气及日常监督执法等三项正面清单,已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于2020年3月27-31日在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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