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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出台的亮点和特色有哪些?
  • 发布时间:2022-06-08 14:21
  •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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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万物之源、城市的生命,推动城市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必须把水放在优先的位置。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提升我市供水安全运行质效的重要举措,确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一是明确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职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政策、规划、标准的拟定,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供水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同时,由发改、经信、教育、科技、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文旅、卫健、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城管执法、机关事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节水长效机制。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节水产业,推广节水措施,建立健全节水长效机制,实施节约用水奖励制度。

三是明确节水“三同时”要求。要求持续做好随州市建筑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管理规定以及取用水大户的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进一步开发利用非常规水资源,继续做好供水管网改造、淘汰用水器具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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