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了应入尽入的基本要求。综合管廊建设成本高,为避免已建成的综合管廊闲置浪费,本办法第十条明确了应入尽入的要求。
(二)明确了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本办法第十七条对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进行了明确,并指出要通过开展成本调查、专家论证、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形式,协商制定入廊管线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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