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政策要求,推动和规范管廊建设、建立管廊收费机制促进管线入廊,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提高我市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满足民生之需。《办法》中明确了管廊运营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的职责,并对管线单位未按要求入廊、管廊运营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未履行职责、擅自在管廊安全范围内从事建设、施工作业,影响管廊安全运行等设置法律责任,有助于进一步强化管廊运营管理,确保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安全、高效、全面运营,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保驾护航。通过制订《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集约利用土地和地下空间资源,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