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2020年4月26日至8月31日我局依法对全市性社会组织2019年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对第二批社会组织年检情况进行公告如下:
附件:全市性社会组织2019年度检查情况(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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