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概况
1、项目名称
随县殷店镇双河采石场项目
2、建设单位
随县殷店镇双河采石场
3、建设地点
随县殷店镇双河村
4、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随县殷店镇双河村四组,核定的开采标高+195m~+140m,面积约0.0784km2。矿区为山坡露天开采,设计开采工艺为山坡露天台阶式开采。根据矿山设计利用储量1558千吨,项目年开采30万吨建筑用辉绿岩,规模属小型,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台阶开采、汽车运输开拓,开采顺序由上而下,确定了采区东南侧作为首采区。开采流程为:穿孔→爆破→采装→运输→破碎。矿山破碎设备为1条PE900×1200碎石生产线,本矿以生产销售建筑石料为主,只需对矿石只进行简单破碎加工、过筛分级即可出售,不需要选矿。矿山采用间断工作制,每天1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天数为250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随县殷店镇双河采石场
联系人:余晓华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为: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监测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为:详细分析本工程的建设内容,通过工程分析预测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范围和程度,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区域污染源排放现状,预测外环境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分析其技术经济可行性,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从水、气、声、生态几方面的影响预测,并结合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方面分析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给出最终的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选址周边居民,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部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2)您对项目所在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会对当地带来那些环境影响(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噪声、其他);
(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应采取的减缓措施与其他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主要以发布网上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周边地区的居民、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部门也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书信、网上留言、电话或预约上门交谈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
随县殷店镇双河采石场
20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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