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随县中医医院新建门诊综合大楼项目
建设单位:随县中医医院
项目地址:随县厉山镇神农大道391号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约12100万元。
项目概况:该项目新征用地3460m2,将现有的门诊后勤服务用房及辅助业务用房拆除,新建附属楼、门诊楼及地下车库,新建建筑总面积30567m2,门诊楼建筑面积21000m2,附属楼建筑面积4324m2,地下车库5243m2,地上停车位10个,地下停车位116个,新增病床300张。
二、项目与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的第29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因此,本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
三、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SO2、NO2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值要求,项目监测因子PM10不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评价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因雾霾天气引起的。
(2)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及4a类标准的要求。
(3)水环境
评价区域水环境质量良好,㵐水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扬尘是施工期影响环境空气的主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场地的平整清理,土方开挖与回填,物料堆存,建筑材料的装卸、搬运、使用,以及运输车辆的出入等。其污染是局部间断的,会使局部地区降尘量增加,影响范围较小。环评要求施工场地每天定时洒水,以防止浮沉颗粒,在大风日应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多尘物料应使用篷布覆盖;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洗车废水等,施工废水中主要为SS和石油类。生活污:是由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活动造成的,施工场地内不设食堂和住宿,因此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清洗和如厕废水等。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清洗水、砂石料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项目施工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经小型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运,作为农家肥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施工机械中噪声较高的为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振捣器、切割机及运输车辆,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为防止噪声污染,环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特别是淅河镇区管道施工,要避免午休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在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因设备松动部件的震动或消声器破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在模板、支架的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设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应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4、固废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来自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弃方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弃方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混合后进入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进入该区域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随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要求后,排入㵐水。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地下车库废气等。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均位于的地下,并采用用水泥板密封,项目建成后,通过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操作管理,防止恶臭气体形成。经浓缩、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要及时外运。通过以上措施,污水处理站产生的H2S、NH3等恶臭气体能够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再通过周边大气的扩散,不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以及员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对其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固定烟道引致办公楼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废气采用强机械通风,地下车库排气筒置于绿化带内。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中央空调机组机械设备,项目噪声经减震、降噪、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医院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
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380号令)相关要求,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统一处置。
项目污水处理会产生少量的污泥,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每半年清掏一次。污泥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固废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
(2)本项目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整改后比较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3)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环评单位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有关内容,公众同时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信息,期限为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
环评单位:湖北景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25059 邮箱:zhwy2004@yeah.163.ne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4)拟建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5)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6)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随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汪光森 联系方式:0722-3567136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
随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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