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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
  • 发布日期:2018-01-22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1月19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告,我市自1月19日17时起启动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
  近日,我市空气质量(AQI)指数持续上升,于1月19日达到重度污染等级,经环保、气象部门技术分析和预测,我市未来三天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为有效应对本轮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办法》《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预警范围为随州市城区(建成区)。
  我市将通过提高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尽可能减少地面起尘;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对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采取禁行、限行措施;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采取限产或限污等强制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市环保局提醒,市民要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倡导公众主动采取节约用电、用煤以及其它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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