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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对市人大四届三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08-20 00:00
  •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 编辑:admin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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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叶恒江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公立医院改革需加大部门联动力度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的很好,对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我市医疗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关于您提出的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建议需给您具体说明。
  (一)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目前,我市按照中央及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精神,正在探索依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建设规模、服务数量等,在全市编制总量内,重新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额。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因事设岗,以岗定薪,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定编定岗不定人。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同工同酬。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简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对医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
  (二)加大财政投入
  1、2017年政府财政投入情况。
  2017年,市本级医改资金安排1400万元,督促各县市落实医改资金5370万元。
  2、下一步打算
  改革补偿机制,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发展添活力、资金保障可持续。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下同),同步建立健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本着总量平移的原则,财政补偿20%,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700万元用于此项政策落实。市医改办将督导各县市区政府落实药品零差价政府补助资金。
  (三)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17年,我市整合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出台了《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随政办发〔2017〕41号),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正在逐步推开,出台了《随州市第一批按病种付费和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随价文【2017】40号),确定了包括结核病、耐多药结核病在内的108种单病种付费病种。建立了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机制,减少群众“跑腿”“垫资”。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监管,开展了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在曾都医院实施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职能监管和监控试点。以努力扩大群众受益面为重点,筹资和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医疗服务定价新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医改各项政策落实。
  感谢您对我市医药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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