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家明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神农公园噪音管理的建议》已收悉,副市长、公安局长熊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具体落实措施。现答复如下:
日常噪声污染有多种来源,其中生活噪声污染问题属于公安机关受理监管范围。随着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和法治观念的逐步增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投诉逐年增多。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到关于生活噪声污染投诉1200余起。人大代表对噪声污染的建议,充分说明整治噪声污染日益重要。
一、神农公园噪声污染源情况
随着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美好生活的需要,我市部分群众自发组织多个文娱群体,在神农公园内开展文娱活动。这些文娱活动群体大量使用各类乐器、高音音响等,形成噪声污染源。经实地查看,这些文娱群体主要集中在神农公园东区,包括:唱歌群体四处(使用电子琴、各类乐器伴奏,使用高音音响扩音);跳舞群体四处(广场舞、交谊舞、鬼步舞等,使用高音音响扩音);乐器演奏群体一处(吹奏小号)。这些乐器、高音音响的声音混杂,形成综合噪声。经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测,神农公园东门处综合噪声值71.5分贝,东南角围墙处综合噪声值74.7分贝,北面围墙处综合噪声值68.3分贝,均超过城区二类区域噪声值60分贝的最高限值,形成噪声污染。
二、开展神农公园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针对神农公园噪声污染现状,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神农公园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主要作了如下工作:
(一)组织领导到位。为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公安局为主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神农公园管理处为协办单位的专项整治专班,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刘建明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曾都区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曾都区西城办事处、神农公园管理处、飞来土居委会、双龙寺居委会、曾都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西城派出所为成员单位,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各职能单位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二)思想认识到位。整治专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充分认识到开展神农公园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是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切实提高居民居住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
(三)宣传发动到位。一是市公安局印制500份《随州市公安局关于严格治理生活噪声污染的通告》,由神农公园管理处进行广泛发放;二是在公园主入口设置大型噪声污染防治宣传牌,引导市民文明开展健身娱乐活动;三是向各文娱群体的组织者递交告知书,明确主动控制噪声的责任。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发动,逐户做好神农公园文娱群体的教育宣传工作,控制噪音污染。
(四)综合整治到位。针对神农公园噪声污染,整治专班及时开展针对性的综合整治。一是开展集中整治。4月29日晚,专项整治专班组织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20余名执法人员,对神农公园噪声污染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专班执法人员逐一与群众文娱群体组织者见面,告知有关法律规定,提出健康文明文娱活动要求。二是对公园文娱活动实行限时管理。限定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19:00至21:00为文娱活动时间,允许使用乐器、音响设备,在合理音量范围内开展文娱活动。在限定时间外,禁止使用乐器、音响设备。三是及时提醒并制止超音量行为。设置一名噪声污染防治专管员,配备噪声测试仪,每天在全公园范围内巡查值守,及时对超音量活动提醒制止。通过专项整治,神农公园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尽管如此,由于种种原因,神农公园噪声污染整治问题仍显得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一是取证困难。公安机关对制造生活噪音的行为人进行处罚,必须有具备对生活噪声认定资质的相关部门的认定意见作为法定证据。但是按照相关部门的检测规范,对生活噪声污染的检测点位于投诉人所在位置或公园围墙处,测试所得噪声值是神农公园内各文娱群体制造的噪声的叠加值,不能通过该检测结果对某具体行为人进行处罚。二是执法效果不理想。由于专班执法人员对各文娱群体的行为只能是要求和劝诫,不能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导致对制造生活噪音行为人没有震慑力,往往出现劝诫时行为人终止制造噪音,离开后行为人又开始制造噪音的情形。甚至出现了行为人否认、反驳的情况。噪声扰民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安宁的生活环境。同时我们建议,一是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并出台相关规定,对文娱群体的文娱活动划定范围,禁止文娱群体进入居民区、办公区集中的主城区城市公园;二是制定相关规定,禁止在划定范围的城区使用高音音响、高音喇叭等电器,从源头上治理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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