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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07-25 00:00
  •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 编辑:admin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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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丽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医疗单位监管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乱收费”现象严重,账目不清晰
  关于乱收费现象,各级卫健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近年来,开展了多次专项整顿,《2017年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省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8年全省卫生健康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19年全省卫生健康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均将乱收费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各医疗机构内部也建立健全了物价管理机制,均设置有物价科和专职物价员,加强了医疗机构内部日常的物价收费监管。
  二、医疗事故多,投诉无门。“过期疫苗”、“假体检”事件引起人们的热议。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的投诉,一般有三个流程:1、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均设立有投诉接待部门,这些科室负责解决医院日常的纠纷和投诉;2、如果患者对医院关于投诉的处理不满意,可以反映至卫健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向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委员会反映,对于需要开展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鉴定的,可以向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开展相关鉴定;3、如果卫健行政部门及医调委进行调解后医患双方仍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我们会建议进入司法程序,通过法律途径给予患者最合理的维权。各医疗机构设立的投诉接待部门一直致力于帮助广大患者朋友们解决各种就医问题,但由于我们宣传不到位,人民群众不了解,从而让很多患者觉得投诉无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不只是我们医疗行业工作人员要知道这些投诉渠道,更重要的是让人民群众知晓医疗投诉的处理途径,同时我们也要求各医院将投诉电话和医疗投诉处理流程张贴在醒目位置,如挂号处、导医台、门诊大厅这些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这样一方面方便我们的患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给我们提出合理的建议,从而帮助各医疗机构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对于医务人员也是一种警醒和激励,督促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更好更满意的服务,让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感受到满足感和幸福感。
  三、隐形条款多,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
  行业作风整顿,加强医院建设一直都是我们各级部门常抓不懈的工作。当下,医疗环境欠佳,各种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负面新闻报道层出不穷,医院自身诸多原因、因为对于疾病的恐慌使患者寄托在医生身上的期望过大、加上一些社会因素催化,导致医患之间矛盾愈演愈烈。不能否认,在各级医院当中确实存在着少数素质较低责任心较差的医护人员,这些服务态度较差的医护人员的存在证明我们的工作还做得不够到位。做为卫健行政主管部门,我们一直也在竭尽全力地发挥着我们监管作用,在各个医院的人员招聘上,我们要求各级医院优中择优,聘用有责任心有爱心有耐心的医护人员,在每年对于各级医院的考评中,患者对于医护人员的服务满意度、各级医院对医护人员医德医品的教育培训、对于投诉事件的处理都是我们着重考评的部分。今后,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各医疗机构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设身处地为患者考虑,切实做到以患者为中心,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生命之托,重于泰山。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我们卫健行政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的最终目标。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继续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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