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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07-29 00:00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编辑:admin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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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良春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您提出的《关于在清河东路设置减速标志的建议》已收悉,副市长、公安局长熊桢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建议进行安排部署。现将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实地调研分析,发现该路段道路状况较好,因随着城市的发展,道路两侧的居民小区逐渐增加,进出小区的车辆也随之增多,导致该路段车流量逐步增大,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鉴于以上情况,结合您的意见建议,已采取以下措施优化该路段交通秩序。
  一是在该路段的所有人行横道处安装人行横道标志牌,提醒驾驶员注意避让行人。
  二是在该路段加装中心护栏,封闭部分支路口,同时安装警示标志牌和“有车出入车辆慢行”的提示牌。
  三是对标志、标线重新施划。同时建议园林部门对遮挡视线的绿化带进行修剪。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希望今后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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