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成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社区工作经费和两委班子成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曾都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积极筹措专项资金,完善社区经费保障体系,有效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实现稳步提升。
根据现行法规政策,财政预算保障口径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工资标准执行,需先解决人员编制,方可纳入财政供养。关于“将两委班子成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目前尚无相关政策支持,一旦出台新的法规政策,曾都区将迅速启动该项工作。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我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单位实施范围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确定的行政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人员实施范围是:参保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由于社区党委(总支、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居委会是自治组织,均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无法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参保。关于“将社区两委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按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方式办理”的建议,目前尚无相关政策支持,一旦出台新的法规政策,曾都区将迅速启动该项工作。
为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2012年以来,曾都区深入开展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服务质量,健全管理服务机制,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双提双健”工作,按照“费随事转、财政补贴、社会资助”的原则,市、区、镇(办事处、管委会)和村(社区)四级联动筹措资金,持续加大对村(社区)建设经费保障力度,逐步提高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目前,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工资待遇稳定增长到4000余元每月。2019年,曾都区共安排村(社区)建设经费830万元(市级94万元、区级736万元),其中“双提双健”工程社区干部补助经费52.5万元、社区工作经费178万元、社会救助工作经费58.5万元、联系服务社区群众专项经费215万元、社区活动经费76万元、品质随州示范区背街小巷管理费156万元。社区建设经费缺口部分,由各社区按照“费随事转”原则,向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收取赞助费或提供有偿服务费进行弥补。
下一步,曾都区将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加大本级专项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建设经费、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险待遇。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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