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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4-03
  • 信息来源: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编辑: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审核: 黄振忠


2022年以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求真务实,认真贯彻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高度重视,多次在党组会上作专门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认真学习并在工作中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小组。

(二)转变政府职能。实施“承诺即入”等制度,大力整治隐性审批、体外循环,加快建设成本最低、审批最少、效率最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发展高地。大力推行“精细服务、简化流程、直达快享”。

(三)推行“放管服”改革。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要求各相关工作人员优化准入服务,压缩审批时限,提高登记审批效率。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1两家国有地方金融组织成功设立,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源头活水。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的努力和支持下,随州金控集团先后成立了随州市鑫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随州市鑫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审批同意湖北星满楼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和股权,省局已备案通过。

3、向省局报送湖北星满楼典当有限公司、随州市联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当票、续当票的申请。今年共申请领取600份当票和500份续当票。

4、省局审批同意广水市民行信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主发起人和法定代表人。

5、致力于发挥担保服务随州经济的作用。探索建立市县一体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协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新推出“专汽”“兴农”“文旅”“科创”等担保贷产品,一企一策、因企施策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因户施策降低反担保门槛。截至12月末,累计为企业减免担保费用 17.5万元,为企业提供新型政银担贷款11.48亿元,同比增长51.9%;其中新型政银担在保余额12.30亿元,同比增长62.7%。截至11月末,新型“政银担”担保贷款完成进度为143.6%,位列全省77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第3名。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的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实现涉企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涉企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涉企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开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2022年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考核中取得了全省获得信贷指标第六名的好成绩,较去年上升一位。

(五)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相继出台了《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随州市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随州市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方案》,加强对2022年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开展扫黑除恶和打击非法集资等日常工作中,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未越权发文,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严格遵守制发程序2022年共发16个文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七)完善重大决策机制。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完善议事工作规则,重大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积极利用神农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对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深入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决策事项调查研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强化专家论证,加强风险评估,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

3加强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实施决策后评估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八)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重要关键时间节点,针对易感人群,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随州发布等辖内主流网络媒体平台,发布《春节前夕致市民的一封信》,提醒市民注意防范非法集资套路,守住钱袋子;联合公安机关结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联合随州银保监分局,发动辖内金融机构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网点优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在今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期间,市县两级金融局(办)组织集中宣传活动2场次,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2场次,各有关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共组织宣传活动220余场次,共发放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套路贷校园贷宣传折页65万余份。曾都区金融办与全区60所学校联合开展校园贷问卷调查,共回收问卷9000份,在全面摸排在校生参与校园贷情况的同时又向学生宣传了校园贷的危害。

2、深入开展行业清源,加大排查清理力度。制定《随州市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部署地方金融领扫黑除恶有关工作。一是持续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快非法集资陈案化解进度,印发《随州市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压实部门责任,目前全市8起非法集资陈案中,1起公安在侦、1起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起法院在审,另外4起达到销号标准。二是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分类评级,对应当清理退出的地方金融组织依法依规清理到位。经过清理,银华融行、融盛、聚盛等3家融资担保公司被评为D金鹿、山川、汇利和百利汇小贷公司被分类评级为D类,正在按程序注销退出。三是做好线索核查工作,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转来的5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进行核查,并及时向省局报告核查情况,其中3条经核查无相关风险、另2条为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非法集资陈案。

(九)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矛盾排查化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进一步优化地方金融组织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要求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推行非核心材料容缺办理、限期补齐等绿色通道,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做好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准入、变更及退出的审批或备案。综合运用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年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制管理、分类评级等方式,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近期,已对湖北同鑫中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家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了名单制管理现场检查,其中湖北同鑫中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纳入全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管白名单;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7家典当行9家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

2规范和提升行政应诉工作。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市、县(市、区)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切实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诉源治理。2022年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未发生行政应诉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原因及解决办法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编制少,而执法人员更少,例如金融二科和监管科目前均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无法单独开展各科室内的执法工作。主要原因是有多名工作人员退休或调至其他单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创造性地开展了执法工作,即把金融二科和监管科实行联合办公,由监管科科长牵头负责。无论是金融二科或监管科需要进行执法的时候,金融二科和监管科的工作人员一起执法,这样有效避免了一人无法单独执法的问题。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地方金融工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贯彻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它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认真贯彻落实局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2022年,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全体干部员工均认真学习了法宣在线的相关课程并均顺利通过了网上测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更是学习了6330分、网上测试得到了100分。

(二)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市地方金融工作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的同志们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制度

(三)坚持五个原则。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履行法治职责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五)做到四个亲自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六)述职检查督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

(七)法治履责问责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对下级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八)党组领导核心。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年度法治绩效考核目标任务。

(九)履行政府职能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

(十)依法依规决策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建立健全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十一)督促提醒监督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并督促、提醒  、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十二)学法用法普法。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工作主要负责人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切实推进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法治建设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金融工作有机结合,促进我市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及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行政权力服务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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