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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2-15
  • 信息来源: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 黄振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省市场监管局、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工作职责,高标准完成各项法治建设任务,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依法治市第五次会议精神情况

(一)全面深入开展多形式学法活动,大力提升法律素质。一是深入开展宪法、党内法规学习。将宪法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每月必学,并由一人谈学习体会。其他党员干部将宪法和党内法规列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必学内容。二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5月17日市局召开党组中心学习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第五次会议精神,并就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做好贯彻工作作出工作安排。三是开展业务法律法规大学习。针对市场监管职能多、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多、法律法规立改废快的实际,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我局创新开展局长会前学法制度。今年来已开展5期,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由局长魏保同志在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上讲学。四是开展系统业务学法大培训,于2022年2月8日下发《关于举办2022年第一期“市场监管大讲堂”活动的通知》,利用春节后时间集中开展两周业务法律法规大培训,除安排学习业务知识外,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年中半年总结时组织市局机关全体人员、县市区局主要领导及局属单位部分人员在市委党校集中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二)立足职能,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为贯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高水平监管体系”,我局立足职能,全力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先后制发《2022年全市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在全市推动3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25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3家标杆企业。聚焦随州市专用汽车产业集群质量提升省级示范项目,相继为5家重点企业“把诊问脉”提供针对性质量提升指导。起草质量奖励规范性文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随州市编钟质量奖管理规定》,将奖项由4个增至9个,奖金由20万提高至80万,有效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夯实质量基础。实现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窗口站所全覆盖。二是优化产业集群服务。统筹运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职能,加强服务“2236”产业集群建设技术供给能力。以市政府名义出台《随州市标准化自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奖金提高至30万。积极创建国家、省、市各级标准化试点,在建国家级节能标准化试点高分通过验收。探索完善“政策+标准”联动机制,向经济社会全域标准化迈进。对重点行业、支柱产业的50家对标企业持续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工作。积极推进“省级食用菌质量检测中心”创建工作,“国家专用汽车车载装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验收工作,湖北省专用汽车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工作,香菇产业、应急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工作。三是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印发《2022年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聚焦我市专用汽车、风机制造、农业深加工、应急产业等重点产业集群,大力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转化运用、海外护航等工程持续加大保护力度,建立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随州市知识产权协会、湖北专用汽车和移动应急装备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新增设立12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全市专利授权1421件,其中发明专利74件,同比增长155%,大力促进商标品牌建设,助推现代农港建设,将“随州芽茶”、茂盛生物列入“湖北省荆楚品牌培育工程”,指导企业进行海外商标布局。建成5个商标品牌指导站,为扎实推进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奠定基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坚持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集中学习宪法2次、党内法规学习4次。坚持开展“市场监管大讲堂”活动,创新开展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活动5次。带头完成在线学法活动,督促本局工作人员全部完成网上学法2400分任务。

2.组织局党组学习中央、省、市委法治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进行工作部署。5月17日市局召开党组中心学习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第五次会议精神,并就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做好贯彻工作作出工作安排。

3.听取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汇报、召开有关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签批法治建设工作文件、请示、报告,组织开展或直接参与法治调研,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法治督察活动。6月1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市场监管首次轻微违法免处清单》、聘用法律顾问合同及一重大处罚案件,积极配合各项法治督察活动。

4.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内设机构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于今年6月下旬组织安排全市系统法治建设调研督办和综合执法检查,走访7个基层单位,评查行政处罚案卷98件,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24个。

5.对内设机构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检查。在对系统进行综合检查基础上于7月中旬对系统内综合执法检查进行通报;对曾都区市场监管局下发以《监督执法意见书》。

6.研究确定全市市场监管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于今年3月初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6月听取一次全局法治建设综合汇报。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4次,签批复议、诉讼、裁决类文书6件。

7.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一业一证”改革,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扩展至129项,探索“一业一证”改革从19个行业拓展至20个行业。要求执法单位严格落实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全年开展重大执法法制审核4件,1人新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涉企收费治理成效显著,共检查760余户,组织清退多收电费34万余元。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和回应机制,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6件。

8.建立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严格按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起草《随州市编钟质量奖管理规定》《随州市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9.带头落实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暂行规定》,分组审批处罚案件。通过党组会、中心学习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干部大会等形式强化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和二级单位负责人法治意识。

10.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今年来先后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机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餐饮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大培训、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科普宣传等。在疫情期间在单位工作群中宣传“12·4”国家宪法日、挂宣传横幅、集中展示牌等活动。20224件一般诉讼案件分管副局长全部出庭。2022年初举办“市场监管大讲堂”,开展了为期6天的以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另要求全体人员完成国家市场总局50学时业务培训,法宣在线学习2400分以上。

(二)推进立法工作,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全年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属“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严格集体讨论和备案管理。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市局现存有效规范性文件,对2件继续有效规范性进行修订公告。参与市司法局组织《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会同法律顾问对市局上报市政府3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意见书。完成对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随州市编钟质量奖管理规定》《随州市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起草、申报、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工作,为顺利出台实施做好基础性工作。

(三)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企业开办“210”标准提升至“2050”标准。实现登记注册“跨省通办”零的突破,先后与河南省桐柏市、信阳市浉河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将改革事项扩大至131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领域“告知承诺制”改革。在19个行业大力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全市共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628张。推行简易注销,强化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全流程0.5个工作日办结(不含公告时间)。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推动简易注销登记“最多跑一次”。建立部门的联席会商机制,开辟注销“绿色通道”,并以市场主体强制退出的方式,回收“僵尸”企业占用的市场资源。随县、广水两个省级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创建成功。5人被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金牌‘店小二’”。

2.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结合新制定、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在《随州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1版)》基础上,进一步将首次违法纳入其中,制定了《随州市市场监管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2年版)》,涉及的免罚类型从74条增加至121条,共15大类,基本覆盖了职权范围内全领域。通过日常督促落实,仅市局本级本年度不予立案2件、不予处罚3件、下达责令改正3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增长。经过不懈努力,包容审慎监管已经逐渐成为执法人员工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裁量标准,更成为保护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的守护神。

(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完善制度,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系统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法》线上线下培训,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审查核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并按照司法部门的要求开展执法证换领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发布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同时落实省局对于运用行政执法协同办案系统的要求,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完整性。对重大执法决定除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外,增加由聘请律师提出法制审核意见程序,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2.完善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巩固和拓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统筹制定了市级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度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和本系统计划,更新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双随机任务304项,其中联合任务104项,超额完成省局拟定年度目标。发挥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推动年报事项“多报合一、信息共享”。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推进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信用修复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形成失信惩戒到信用修复监管闭环高效运行。积极推进“三网一中心”运用,以线上线下培训和实操指导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监管领域各类数字化平台培训学习10余场。

3.围绕中心,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扎实推进民生、知识产权领域“铁拳”执法行动,继续抓好打击侵权假冒、长江禁捕等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加强教育“双减”监督检查。开展“网剑”、“清风行动”等综合专项监管工作。强化广告导向监管,整治净化检验检测市场。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64件。市综合执法支队先后荣获全国长江禁渔执法监管先进集体、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1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公安部通报表扬“202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和公安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4.严格案件审核,全面开展案件评查工作2022年来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61件,经审核,提出不同审核意见  9件,其中补充证据材料2件,改变法律适用3件,调整处罚数额4件。提前参与重大案件分析5次,组织行政处罚听证1次,组织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4次,严把处罚案件最后关口。制发《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涉企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方案的通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的自查工作,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涉企案件评查活动。组织全市系统县、市、区市场局、市局执法支队集中开展2021-2022行政处罚案件互查互评活动,评查行政处罚案卷98件,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24个。

  (五)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矛盾排查化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今年来先后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机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餐饮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大培训、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科普宣传等。在疫情期间在单位工作群中宣传“12·4”国家宪法日、挂宣传横幅、集中展示牌等活动。在系统内举办“市场监管大讲堂”,开展了为期6天的以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另要求全体人员完成国家市场总局50学时业务培训,法宣在线学习2400分以上。

2.创新开展复议、诉讼执法监督。2022年我局受理被申请人为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经调解达成协议1件;经我局审查后,被行政复议机关主动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件,共为复议申请人维护合法权益近7万元,得到复议申请人称赞。我局被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3件,与上年同比下降25%,其中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另2件被驳回。被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4件(含1起上诉案件),其中当事人撤回起诉2件、维持1件,未结案1件,市局相关行政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无败诉或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针对我局系统多次出现因实名制投诉举报处理后仅在平台内部上报而未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回复、导致多起投诉举报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情况,今年9月我局结合具体行政诉讼案件向负责接收举报材料和实际处理单位分别制发了《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以正式文书向相关单位指明存在问题并提供具体整改建议意见,促进其依法履行职能职责,防范执法风险,规范执法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内容,但学习内容单一、形式简单,未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未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对部门干部教育上也未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长远安排。

(二)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宣传形式较单一,共治氛围不浓厚。在法律普及方面,形式还需多样化,内容还不够丰富。法治宣传力度仍有待加强,尤其是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群众和企业认知跟不上改革步伐。

(三)执法规范性仍待提高。目前在我系统主要表现在对邮件举报投诉的处理不规范。如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平台2022年3月2日收到吴训刚自四川乐山邮寄《举报信》,当天投诉举报内容录入全国12315平台,并按照平台工作规则流转至属地单位曾都区市场监管局办理时,未将此办理信息告知投诉举报人,在属地办理单位将办理结果反馈平台时,也未提醒或者监督其同时向投诉举报人告知办理结果。属地办理单位仅将办理结果在12315平台反馈以任何合理方式向举报人告知办理结果侵害举报人知情权,从而引起举报人吴训刚2022年7月以其邮寄举报未处理并回复为由向曾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我局牵头数个监管领域的联席会议,经常会有部门联合执法、抽查、监管的工作协作。目前,部门间联合执法沟通仍存在阻碍,虽然在跨部门执法中都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或者联席会议机制,但是这些机制、会议的作用发挥有限,仍有各自为政的情况,不符合当前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

四、整改措施

(一)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每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建立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长远安排和年度专项部署。

(二)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与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结合起来,利用公益宣传、微信、短视频等多媒体新形式,开展送法到企业活动,形成让市场主体主动与被动学法相得益彰、自觉守法与处罚教育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三)不断提高执法规范性。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时时处处以职权法定、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相要求,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所有举报投诉事项,对属于自己管辖的要合法合理处理、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要依法告知投诉举报人处理路径和联系方式,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行政、司法资源浪费和增加、激化社会矛盾。

(四)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加强部门会商机制,提高联合监管、智慧监管意识,增强部门数据平台融合、相互推送便捷性,切实拓展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范围内,实行同时段对同一检查对象“综合查一次”。推进非现场执法、非现场监管,探索建立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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