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书面督查的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2-12-29
  • 信息来源: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编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 黄振忠

中共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书面督察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督察内容,梳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学习组学习重要内容,指导党支部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依法治国(省、市)委员会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制度,一是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学习,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的“十一个坚持”的进行学习。二是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的学习,11月9日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重点学习刊登的司法部部长唐一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宣传文章。三是5月11日,市局召开了法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开展了学习培训,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学习。重点学习培训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反组织犯罪法、民法典、“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的培训学习。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法治制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制定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中心学习组学法计划,并切实按照年初计划组织落实。制定年度普法学习清单,一是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加强涉水法律学习,重点学习《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强化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水利建设管理的各项重要法律制度支撑。三是加强依法行政法治学习,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学习。6月30日,市水利和湖泊局还开展了《湖北省采砂管理条例》的专项学习、参观和培训,培训人员包括市及各县市区人员达30多人。制定了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自觉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局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法治建设文件及会议精神,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一体推进法治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建设“汉襄肱骨、神韵随州”提供法治保障》《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内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干部在线学法用法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法治工作,推动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依法兴农的新局面。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听取我局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政策法规科、市水政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对河道采砂、取水许可等案件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推进、同督办、同检查,将法治建设融入到水行政执法办案实际工作中去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对2022年以来以我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今年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和公平竞争的情况。对2021年的《随州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随州市小型水库管理细则》进行文件清理复核,也通过了市司法局的审查,对其公平竞争和法治审核工作进行了复审,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问题。另外,我们对地方保护、优惠政策、市场准入等方案涉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进行了自查,目前无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影响市场公平竞争问题。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示我局所有的职权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职权事项。所有的行政许可办件的办理状态、办件结果全部在“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信用湖北”等网站向社会公开,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信用湖北”向社会公开,所有“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在“湖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在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我局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事项清单及裁量基准、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等。二是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水利实际,制定了《随州市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对行政执法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处理、听证、送达和执行等环节的文书全部标准化处理,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时只需要在标准文本填写信息,同时,制定了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在日常监督执法中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开展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监督检查与执法时,通过执法记录仪将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配置了有监控的办案室,在办理信访、执法调查时,将办理过程进行记录。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并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在办理重大执法案件时,由局政策法规科和局法律顾问负责法制审核。2022年水行政执法处罚信息在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案件9件,公示水行政强制信息5条。今年共开展法制审核9

(四)加强宣传,加大宣传依法行宣传力度。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月22日在随州市小十字街利用“世界水日”宣传日的契机开展了水利法规宣传,现场摆放展板8块、发放水土保持、河长制、水资源管理等宣传册500余份、设立咨询台接受市民咨询150余人次,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抓好网上法宣在线学习。组织开展网上法宣在线学习,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组织开展了《民法典》视频学习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学习,切实增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

(五)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学习和落实《法治随州建设规划(2021-2025)》《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随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三个法治文件,完善了听证等程序,开展行政复议清理,加强了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充实了市监察水政人员队伍,配备了执法识别服装和执法专用车辆。

(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出台《市水利和湖泊系统2022年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出台营商环境政策水利17条,对营商环境涉及的水利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强化水利和湖泊系统营商环境任务、责任、措施的落实。二是抓减材料。深入推进水行政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在行政审批流程上着力减环节、减证明、减时间、减跑动次数,在全市统一精简中,我局共精简13项,其中减材料硬减12项,免提交1项,基本实现了零跑腿。三是抓涉及。把行政审批时间统一压缩到襄阳市的工作时间(1-3个工作日),其中1项审批时间我局还低于襄阳市的审批时间。行政审批时间精简在所有市直单位中位置靠前。四是赋权下放。落实省市协同,开展省、市、县三级赋权清单清理,做到应放尽放。目前,我市市级开展的54项行政审批已全部下放到县级水利和湖泊部门。20218月,为支持随州高新区快速发展,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我局还将7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给随州高新区。20224月,我们又下放县市区涉水事项11项,出台细则,全部下放到县市区办理,真正实现了赋权基层,应放尽放。五是推动线上办理。今年,我局在原有线上办理事项的基础上又通过局科室协调会、局党组会研究的方式,决定全力推动市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线上办理。今年成功实行项目招投标备案、项目竣工验收、采砂许可、河道范围内建设审批等4项行政审批业务实行线上办理。突破了过去一直没有实施的全部事项线上办理的目标。六是突出依法审批提升行政审批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中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已将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一网通办,深入推进指尖行动,不断增强网上受理办理能力,加快推进涉水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实现数据跑路代替企业群众跑腿落实证照分离,持续深化取水许可等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全覆盖;落实区域统一评价,推进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洪水影响等区域统一评价工作,对区域评价范围内的项目实行优化、简化办理;落实扩权赋能权利下放,抓好11项水利部门扩权赋能减时间权工作,做到应放尽放快放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建立清理完善隐形门槛长效机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常态化,确保非禁即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薄弱。市水政监察支队执法机构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共5个编制,涉及水利工程、河道管理、水旱灾害、河道采砂、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执法人员和执法经费不足,执法保障不到位,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治法治宣传有待加强。河道管理、水旱灾害、河道采砂、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执法工作宣传不到位,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意识淡薄,执法难度较大。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压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加大水利工程、河道管理、水旱灾害、河道采砂、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加强普法和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充分利用“3.22”、“12.4”等活动面向社会大众,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意识,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2022年1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