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2021年度水利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总结
  • 发布日期:2021-12-01
  • 信息来源: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编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 李发兵

根据市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上报2021年度法治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水利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丁亚兵同志切实担负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局党组会、中心学习组、局长办公会学习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包括法制学习、水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河道采砂、规费征收、营商环境等问题,讨论确定决策意见,解决具体难题。今年516日,还在市政府中心学习组讲解新颁布的《长江保护法》。截至目前,局党组会、中心学习组、局长办公会公研究涉法工作20次。我局形成了局长带头学法、讲法、研究法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行政案件控发案量、纠错、败诉情况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2021年度行政案件控发案量2起,分别是陈耀新非法采砂案和周谦新非法采砂案,一件已处罚到位,一件正在处理中。行政案件无纠错、败诉情况。

今年4月13日,针对随中罐区工程建设中民工诉水利和湖泊局工程款项结算民事诉讼案,局长丁亚兵亲自研究部署后,委托局政策法规科王松林科长出庭应诉,案件后被随县法院判决全面胜诉。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印发了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推行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细则》,同时,根据省水利厅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结合水利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完善配套制度。我局印发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十一项制度的通知》(随水办发〔201722号),包括《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等制度,还印发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示我局所有的职权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职权事项;二是所有的行政许可办件的办理状态、办件结果全部在“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信用湖北”等网站向社会公开,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信用湖北”向社会公开,所有“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在“湖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三是在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我局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事项清单及裁量基准、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等。

(四)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结合水利实际,制定了《随州市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对行政执法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处理、听证、送达和执行等环节的文书全部标准化处理,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时只需要在标准文本填写信息,同时,制定了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二是在日常监督执法中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开展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监督检查与执法时,通过执法记录仪将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三是配置了有监控的办案室,在办理信访、执法调查时,将办理过程进行记录。

(五)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并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在办理重大执法案件时,由局政策法规科和局法律顾问负责法制审核。今年市水政监察支队对重大执法决定报局水保与政策法规科法制审核36次。

(六)认真整改落实湖北省法治建设“三项重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反馈的13个共性问题,逐一开展了整改,上报了整改报告。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清理情况

  按相关规定,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数轮清理,目前,规范性文件只有1件,即今年6月份出台的《随州市小型水库管理细则》,其制定、审核、报备、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均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

五、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实行“四结合”,即把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与提升执法满意度、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狠抓集中整治,狠抓日常监督、狠抓公正执法。

二是成立专班。局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局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科、河长科、防御科、水库科、建设科、水政监察支队的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专班负责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三是抓好自查。重点开展“五查”和“三整顿”:“五查”即:一是查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二是查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三是查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四是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执法扰企问题;五是查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集中开展“三整顿”:整顿涉企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涉企收费,规范收费行为;整顿执法作风,规范执法服务。通过自查自纠,目前我局未发现有涉企执法的突出问题。

四是加强督导。我们将成立检查组,对局属各二级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和湖泊局开展涉企执法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督促检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一销号。健全相关制度,做到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有制度、有措施、有监督,确保问题整治到位、漏洞堵塞到位、确保涉企执法行为规范、收费规范、服务规范。

六、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局机关、水政监察支队等二级单位开展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将新旧对照版及时印发相关人员,并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二是抓好新《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在办案过程中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规下发各种文书。针对部分河道采砂案,我局先后多次到市司法局请教、多次咨询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力求将新《行政处罚法》理解精准,执行到位。

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制定实施情况

一是抓好河道采砂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的落实,严格执行局出台的《河道采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二是抓好《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找到标准(修改稿的意见反馈)》,待省下发后严格执行。三是抓好首违不罚”等相关细则落实,目前我局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征求全省水利部门“首违不罚”制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提出相关意见,待省厅正式出台《全省水利部门“首违不罚”制度实施细则》后,再结合当前实际,拟定我市水利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

八、八五”普法推进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八五”普法清单。我局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八五”普法清单,各单位严格按照清单开展普法培训和普法学习宣传。

二是开展普法学习培训。我局先后开展《长江保护法》、《水保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学习培训,各二级单位也结合实际开展了普法学习。

三是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利用“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在城区解放路中段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展牌、悬挂横幅等方式以及向群众发放宣传单、法规手册,现场进行了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同时局领导亲自到场,并接受随州电视台专访,在《随州日报》上开辟专版进行水利普法宣传,全方位宣传水法律法规,促进全社会惜水护水。

四是抓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行政执法考试。我局连续多年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参学率和考试通过率都达到100%。我局组织70多人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了较好成绩。

是结合河长制开展“六进”活动。开展河长制工作六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及“水美家乡”宣传活动。特别是推进了河长制知识宣传进党校,对市、县、乡副总河长及市河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了培训,为党政领导干部讲了河湖长制课。推进河长制进校长园,联合教育局印发《推行河长制共建碧水家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6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开展宣传宣传,在随州大润发广场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展示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宣传;举办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对各地水利部门、局属二级单位安全科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观看安全生产警示系列片,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答题

七是开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水利和湖泊宪法宣传周活动设立三个活动主题,分别是宪法进机关宪法湖库区(水利风景区)、宪法进网络宪法和党内法规和湖北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纳入12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宣传活动组织全系统2021年提任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利用全市各级水利门户网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

九、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

今年我局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对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开展政府采购,落实了政府采购程序,依法依程序确定了法律顾问单位。二是和法律顾问单位签订了法律合同。三是在重大案件办理、重要涉法工作中,及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案件讨论、重大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法治执法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认真落实了法治执法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召开了机关干部大会,落实了2020年法制执法建设年度报告,局长亲自作年度法治执行报告。

十一、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情况

一是抓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执法学习培训,加强执法管理,提升执法水平。二是抓法律咨询。力争让法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满意三是抓信访接待,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办好信访案件,提升群众认可度。四是抓执法宣传,加大人民群众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取水许可、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执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水行政执法的认知和认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水利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十二、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抓站位,提高思想认识我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党组研究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水行政执法等工作,1011日局党组还专题听取了我局对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的再梳理、再分解、再落实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分解和落实工作,重点再梳理60条、90项、“互联网+监管”、涉企执法清理等工作。1129日局党组又专题研究了营商环境中涉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中介服务专项清理工作。二是抓领导,强化责任分工。突出明确责任抓。召开营商环境部署工作会议,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1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各科室的责任和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和落实,形成了以水资源、河长科、水保科、建设科、支队等科室和二级单位整体联动、分工负责、分工落实的格局。突出高位推进抓。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营商环境工作。1011日还专题听取了我局对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的再梳理、再分解、再落实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分解和落实工作。突出强化督办抓。除牵头科室日常督办外,1115日,我局又召开营商环境督办会,对任务和措施进行再督办再落实;121日由召开营商环境考核督办会。

三是抓精简,精简行政审批流程狠抓减材料。高度重视减材料工作,我局共精简13项,其中减材料硬减12项,免提交1项。狠抓减时间。和襄阳对比,把行政审批时间统一压缩到襄阳市的工作时间(1-3个工作日),其中1项审批时间我局还低于襄阳市的审批时间。行政审批时间精简在所有市直单位中位置靠前。狠抓赋权清单清理落实省市协同,开展省、市、县三级赋权清单清理,做到应放尽放,实行承诺制办理。目前,我市市级开展的54项行政审批已全部下放到县级水利和湖泊部门。今年8月,为支持随州高新区快速发展,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我局还将7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给随州高新区。真正实现了赋权基层,应放尽放。

四是抓规范,开展专项整顿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行动开展证明事项专项清理行动。五项整顿,规范了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工作。

五是抓排查,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国办督查室淘宝的四川省乐山市建筑产业问题,开展学习、自查、反省,举一反三,强化公平竞争,取消干预市场主体的行为。对市直单位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开展自查,对县市区水利行业的行政审批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等问题排查整治问题不反弹,长期落实。

我局营商环境工作亮点:一是减时间取得显著成绩。在减时间上,我局第一步是和深圳、广州对比,把过去高于5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间统一压缩到5个工作日,第二步是和襄阳对比,把行政审批时间统一压缩到襄阳市的1-3个工作日,其中1项还低于襄阳市,行政审批时间精简在所有市直单位中位置靠前。二是园区区域评估受好评。市水利和湖泊局对随州高新区化工园区开展了水保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新入驻企业只需办理承诺制报告表(论证表)即可。而且在开展区域评估时,没有进行统一收费,如水土保持补偿费由企业即办即交,极大的减轻了园区负担。三是主动服务企业受认可考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成皮件等企业违法取用地下水的实际,为了既不违法,又能服务企业发展,我局多次上门服务,为公司办理了取用地表水的取水许可行政审批手续在犇新化工违规在河道建设取水设施后,依法为其补办了取水许可手续,受到了企业的高度认可。

2022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继续推进水利法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做好局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继续开展好行政审批工作。加强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综合窗口的对接,认真办理行政审批业务,落实减时间、减材料相关要求

四、继续强化水利干部职工学法培训。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召开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继续抓好执法监督。加强法制审核、指导水政执法、行政复议、普法、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河道采砂、水土保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继续做好水法律法规的宣传。牵头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日”“宪法宣传周”等重点节日集中普法宣传。推动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法治和执法宣传力度

  

                              2021年1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