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0年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1-10-2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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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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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最低生活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情况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二部分 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决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指导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临时救助、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社会救助工作。分配市本级城乡低保资金。

    二、机构情况

市低保局为市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与随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合署办公,局长高配副处级,工作人员9,其中参公编制6人、以钱养事编制3人人员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从4月1日起再次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其中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平均标准分别较上年度增长10%、11%。3-6月低保、特困物价补贴提高一倍发放,2020年对低保、特困对象已经发放8个月物价补贴,支出资金6445万元,较2019年增长一倍。按月发放常规救助金。截止12月底,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464户、7257人,农村低保对象22977户、41779人,特困供养对象14284人,按月累计发放低保救助和特困供养资金3.09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2020年全年共核对52109户,100065人,涉及社会救助对象工商、税务、机动车登记、人社退休等信息,人检出率23.38%。

第二部分 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7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24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度结转27.7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度93.09万元增加50.15万元,增加比例为53.87%,增加原因:两单位合账,机关人员工资较去年增加。

2020年度支出总计17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8万元,项目支出29.2万元,年末结转20.58万元)。其中支出合计176.96万元,较上年度129.51万元增加47.45万元,增加比例为36.6%,增加原因:两单位合账,工资福利支出增多。财政拨款本年度支出143.5万元,较年初预算支出115.13万元增加28.37万元,增加比例为24.6%增加原因:收五项奖励工资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42万元,决算数为0.078万元其中:

(一)2020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2020年度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故无车辆购置经费支出。

()2020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0.078万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单位2020年度公用经费支出5.89万元,较上年度12.1万元减少6.21万元。其中:办公费0.95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差旅费0.75万元、劳务费3.32万元、工会经费0.21万元、委托业务费0.26万元、其它交通费0.31万元、其它商品与服务支出0.0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从严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工作急需上。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度,单位使用福彩公益金4.2万元,结转1.8万元,用于开展市级核对平台等保测评工作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62.19万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全市低保核对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坚持共享发展,坚持惠及民生,坚持为民爱民,提高救助标准,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加大救助核对投入,规范救助核对程序,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进展良好。自评得分94.85分。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支出情况较好,预算执行合理,年度主要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展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社会救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是:

从4月1日起再次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其中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平均标准分别较上年度增长10%、11%。3-6月低保、特困物价补贴提高一倍发放,2020年对低保、特困对象已经发放8个月物价补贴,支出资金6445万元,较2019年增长一倍。按月发放常规救助金。截止12月底,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464户、7257人,农村低保对象22977户、41779人,特困供养对象14284人,按月累计发放低保救助和特困供养资金3.09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


核对平台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核对平台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37.19万元,执行数为13.29万元。

两个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是:

2020年全年共核对52109户,100065人,涉及社会救助对象工商、税务、机动车登记、人社退休等信息,人检出率23.38%。核对系统安全运行,未发生因安全问题被通报及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开通了与大数据局之间的数据接口,为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提供了支撑。

  

部分  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当年的利息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其他公务交通补助:指实行车改后随工资发放的公务交通补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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