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 发布日期:2018-09-27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许静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2018年9月26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含《关于2017年度高新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7年度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含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关于2017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加大财税政策调控力度,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强化绩效考核,理顺财政体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财政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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