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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2017年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8-10-19
  •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管执法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中长期)工作重点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2017年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2017年决算表
  一、部门概况
  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为政府直管正处级事业单位,局机关编制16名,实有人员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退休5人。内设办公室、督查考评科、执法监督科、业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工人事科等5个科室。下设1个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容环卫局)、8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城区分局、高新区分局、规划分局、督察大队、渣土管理大队、机动大队、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人员编制296人(不含临时工、地带工、协管员)。上述单位共有人员1120人,退休人员:环卫处204人。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市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域,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规划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负责城市户外广告、门面招牌、彩虹门、横幅布标悬挂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管理;负责城市景观照明工作;负责“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负责环卫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环卫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负责环卫服务市场化改革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统一管理;负责编报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一是高位推进。随州市委、市政府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了集中研读、专题调研、讨论座谈等多种方式,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了编制、法制、人社、财政、城管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为扎实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了组织保障。
  二是全面配套。严格按照中央37号、省委38号文件规定,制定出台了《随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深化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年底前,实现市、县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2019年年底前,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纳入城市管理的职责范围;2020年年底前,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实现集中行使,全市城市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执法力量配置基本到位,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三是重点保障。市政府对城管执法装备、人员经费实行重点保障,足额保障城管执法人员着装、培训以及车辆、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装备经费,将城管装备设备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完成了统一换装工作,为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执法水平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按照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的要求,主动作为,克服干扰,积极推动社会宣传、考察学习、初步选址、组建运营公司等前期准备工作,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难中求进
  围绕“寻根节”、“六城同创”、城市管理综合排名检查等中心活动,坚持依法管理、从严治城,全力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雷霆行动”、“秋风行动”,市容环境秩序明显改观。
  一是整治环境卫生。深入推进环卫保洁作业体制改革,采取重心下移、扁平管理,社会经营、市场运作的改革措施,改造了地坑式垃圾中转站37座,建立了《城区环卫作业督察考评办法》,引进了社会第三方机构,严格执行考评标准,严格落实奖惩兑现,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对城区道路、小街小巷环卫保洁实施适时监督、动态考核,推进城区环卫作业机械化、规范化、精细化,环卫机械化作业率达到87%,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5%,环卫保洁水平全面提升。
  二是整治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控、次干道规范”的原则,对影响市容秩序出店占道经营、堆物占道、修理占道、洗车占道等违章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000多份、暂扣违章物品1.2万件。同时,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以车代市”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查扣占道经营、流动叫卖车辆800余辆,市容秩序全面好转。
  三是整治广告杂乱。大力开展户外广告提档升级专项整治,下达拆除通知书500余份,按照先自拆、后集中统一拆除的程序,共拆除大型户外广告36块,拆除门店招牌360块,清理流动广告牌1200余块,清理破损横(条)幅、墙体广告4000余处,户外广告设置进一步规范。同时,设置“寻根节”公益宣传3000余块,营造了良好的节庆氛围。
  四是整治渣土漏撒。采取了控制出口、控制源头和定岗、定人、定责的管理措施,对重点路段、在建工地实行24小时巡查值守,对建筑渣土漏撒实行严查重处,规范整治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建设工地15处,共查处未改装或未经覆盖运输渣土车辆300余台,清理各类建筑垃圾800多吨,极大的改善了城区空气质量。
  五是整治停车乱象。开展了“还路于民,还位于车”集中执法行动,对城区临街、临路单位、商户擅自设置的地锁、地桩、水泥墩、栅栏进行集中拆除,截至目前,清理拆除临街单位和商户擅自设置的地锁、地桩、栅栏等违规停车设施1200套,腾出公共停车位600余个,缓解了城区停车难的压力。
  (四)综合执法力度倍道而进
  一是规划管控严防死守。坚持逢建必查、逢违必拆的原则,在加强日常巡查管控的同时,紧盯重点建设、紧防重点区域,坚持对规划区域、重点地段、规定岗位实行无间隔、不间断巡查,对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严查处,共拆除违建307起、面积4.3万平方米,维护了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环境保护力度空前。将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作为管控重点,查处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等违反环保法规的案件290起,对90家违反夜间建筑施工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按照每周夜市整治不少于两次、每次整治不少于两小时的整治标准和整治要求,对夜市烧烤摊点进行重点整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00余份,规范烧烤出店占道经营200余处,暂扣违规经营烧烤炉580余台套,有效遏制了油烟污染态势。
  三是市政设施有力维护。发挥数字化城管中心平台监督指挥作用,管住“马路陷阱”、锁住“马路拉链”,对施工占道、损坏市政设施等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查处侵占城市道路案件120起,督促现场整改450起,确保了市政设施的配套完善。
  四是绿化成果有效保护。坚持依法护绿、依法治绿,对城市公共绿地实施严格监管,从严查处各类损绿、毁绿案件,现场制止并责令整改园林违章行为150起,查处损毁园林绿化违法案件50余起,城市园林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
  (五)数字城管和督察工作提质竞进
  充分发挥数字城管作用,发现并处置城市管理事部件27750件,处理27528件,处理率达99.2%;受理并交办“12319”专线电话投诉11969件,处理率达100%。不断加大督察考评力度,现场协调整改市容秩序问题2000余起,下达督察整改通知130余份,督察整改违法建设19起、面积7500余平方米,编发督察通报和城管动态65期,促进了城市管理效能的大提升。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7年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城管局(汇总)预算收入为13436.7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329.16万元,非税收入安排188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91万元,其他收入7523.26万元,上年结转1110.31万元。
  2017年城管局本级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379.54万元,较上年上升了65%,主要是年底工程款都末结完,有所结余。其中,财政拨款1390.2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40.25万元,占41.24%;非税收入450万元,占19.7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80万元,占7.89%;其他收入249万元,占10.92;上年结转460.29万元,占20.21%。
  2、2017年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城管局(汇总)预算支出为2279.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6.58万元,8.62%占;公用支出68.48万元,占3%;项目支出1187.23万元,占52.0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827.25万元,占36.3%。
  2017年我局本级预算支出为2279.54万元,其中社会和保险就业支出为36.20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9.7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城乡社会事务支出2220.21万元,比去年增加了251.15万元,原因是分局退休人员增加;医疗卫生支出10.47万元,比去年增加了2.03万元,增加的是正常缴费部分;住房保障支出为12.66万元,增加了0.56万元,基本上没有变化。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城管局(汇总)收入7489.80万元,比上年6791.20元增加了698.60万元,主要是分局正常增资及社会保险增加部分。
  2017年,城管局财政拨款收入(汇总)总计7157.02万元,与上年3633.16万元增加3523.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25万元,增加了165.53万元,主要是增加的正常调档工资及当年的补发工资。城乡社区支出5760.27万元,增加了3018.83万元,主要是增加环卫局卫生费1741.96万元,这部分收费规范化从自来水公司代收后,大大提高了收费效益。城管执法经费增加了1276.87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了450万,用于补发分局人员工资,事业收入增加了180万,住房公积金增加了339.50万元, 其他收入增加307.37万元,用于弥补二级单位经费不足。
  2017年我局本级决算收入为125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4.43万元,比去年增加了23.62%,主要是正常增资;其他收入325.44万元,增加的是城管执法322.21,主要是增加的调资补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增加了3.23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城管局(汇总)支出7293.71万元,比上年6904.89元增加了388.8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增加了273.11,用于当年项目建设。基本支出增加了115.7万元,主要是分局正常增资及社会保险增加部分。
  2017年本级决算支出1344.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63.78万元;年末结余280.36万元。
  我局本年支出为1063.7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的支出。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31.2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2.91%,主要是本年退休人员较多。
  城乡社区支出1014.7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18%,接近持平,无变化。
  总体减少是因为八项规定后,单位压缩一切不合理的支出,虽然工资支出增加,但总体支出减少。
  四、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城管局(汇总)“三公”经费决算财政资金安排28.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决算0,比上年减少5.6万元,原因是年来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特别是出国出境;公务接待费1.54万元比上年的2.52万元减少0.98万元,减幅63.6%,公务接待27批次,来客人数234人次,陪客8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比上年减少了59.83万元,原因是上年新单位成立9个分局在我局统一购执法车;公务用车运行费8.79万元,比去年10.34减少了1.55万元,主要原因是限卡限号加油,合理开支,严格执行公车运行开支。
  三公经费本级支出3.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9万元,比期下降48.5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只保留了一辆公车及一辆项目用车,相应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0.96万元,比上年减少50%,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及开支,一切从简。公务接待11批次,来客人数118人次,陪客3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比上年减少了59.83万元,因公出国经费为0,没有安排了国出境。
  五、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城管局机关运行经费(汇总)开支433.45万元,其中办公费75.6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3.79万元,原因是单位体制改革新增3个分局,水电费23.88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9.73万元,主要是新增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数字中心及市长热线用电;差旅费9.28万元,和去年持平;因公出国费为0元,比去年减少5.6万元,因为没有出国;租赁费20.01万元,与去年持平,为办公用房租金;工会经费31.96万元,比去年增加24.46万元,原因是新增单位都计提工会经费保障工会支出;公务接待费1.54万元,比去年减少0.98万元,原因是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印刷费14.41万元,比去年增加13.64万元,主要开展3次培训印刷学习培训资料开支。
  2017年城管局本级运行经费支出总计36.32万元。其中,办公费14.03万元,印刷费1.7万元,咨询费1万元,电费1.18万元,邮电费1.15万元,差旅费3.48万元,会议租赁费0.65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工会费1.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7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9.8万元,减幅26.98%,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大幅压缩了不合理的经费支出。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因公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无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七、关于公开内容中政府性基金表无数据的说明
   2017年度,我局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无数据。
  八、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汇总)政府采购494万元,主要含城管局本级政府采购354万元,环卫局130万元,用于购环卫清扫车,分局10万元采购部分办公设备。
  2017年我局本级预算政府采购354万元,主要是购买新式制服140万,购买记录仪36万,购买执勤车辆109万元,办公楼搬迁修缮30万元,购买办公设备等39万元。但由于办公楼没有落实到位,没有进行搬迁及办公用品的采购。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绩效依据及绩效目标安排上符合相关规定。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为91.6分,评价结果类型为A,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部门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得到了有效地实施,社会效益明显,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满意度高。
  2017年我局绩效目标完成91.6分,未完成指标如下:1、部门支出全年执行数为1344.1万元,预算数为1416万元,实际完成值为94.9%,扣0.5分。2、支出调整预算数为460.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876.4万元,预算调整率为24.5%,扣2.9分。3、本年度结转结余280.4万元,支出预算数为1416万元,资金结转结余率19.8%,扣1分。4、政府采购执行率,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项目1个,购买制服1批;由于资金未落实,没有执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执行率为0,扣2分。5、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级为:良好,扣2分。
  十、有关科目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城管局2017年决算(汇总)&(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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