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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奖励(2023年 )
  • 发布时间:2023-08-15 09:10
  • 信息来源: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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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策名称

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奖励

二、 政策依据

《随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随发〔2018〕9号)

三、政策对象

1、新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2、新获得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四、兑现标准

1、新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新获得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五、兑现流程

工信部、省经信厅相关通知文件公布后,由市经信局汇总企业名单,报市政府同意后,市财政局兑现奖励。

六、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七、政策咨询电话(座机)

市经信局:0722-3596180

市财政局:0722-359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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