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名称
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奖励
二、 政策依据
《随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随发〔2018〕9号)
三、政策对象
1、新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2、新获得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四、兑现标准
1、新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新获得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五、兑现流程
工信部、省经信厅相关通知文件公布后,由市经信局汇总企业名单,报市政府同意后,市财政局兑现奖励。
六、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七、政策咨询电话(座机)
市经信局:0722-3596180
市财政局:0722-359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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