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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科学技术奖奖励(2023年)
  • 发布时间:2023-08-14 15:15
  • 信息来源: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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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名称

获得科学技术奖奖励

二、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随政发〔2021〕18号)

三、政策对象

1、牵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企事业单位

2、牵头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的企事业单位

3、参与获得上述科技奖的企事业单位

四、兑现标准

1、 牵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企事业单位:一等奖奖励30万元、二等奖奖励20万元

2、 牵头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的企事业单位:一等奖奖励20万元、二等奖奖励10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

3、 参与获得上述科技奖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排名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五、兑现流程

市科技局负责对上年度获得科学技术奖励的企事业单位名单及有关信息进行核实,按照奖励标准制定奖励方案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函告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兑现奖励资金。

六、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七、政策咨询电话(座机)

市科技局:0722-3596292

市财政局:0722-359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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