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名称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综合性技术创新平台奖补
二、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随政发〔2021〕18号)
三、政策对象
1、省级重点实验室
2、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省级产业创新联合体
4、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
5、省级综合性技术创新平台
四、兑现标准
1、 省级重点实验室:补贴50万元
2、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贴50万元
3、 省级产业创新联合体:补贴50万元
4、 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补贴50万元
5、 省级综合性技术创新平台:补贴50万元
五、兑现流程
市科技局负责对上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创新平台名单及有关信息进行核实,按照奖励标准制定奖励方案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函告市财政局,市财政兑现市级承担的奖励资金。
六、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七、政策咨询电话(座机)
市科技局:0722-3596300
市财政局:0722-359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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