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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召开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时间:2020-07-22 10:03
  • 信息来源:随州市政府网站编辑部
  • 编辑:许静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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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并通报有关典型案例。

随州市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宣传部部长张成:今年上半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跟进监督、保障落实,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持续强化政治监督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着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抓监督,聚焦“六稳”“六保”、全面复工复产达产、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件,处分1人;查处违反组织纪律案件9件,处分9人。围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95个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问责党组织12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2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6人。围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抓监督,目前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的26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的17项整改任务已基本办结。

二、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主动作为,把疫情防控监督作为头等大事和最重要工作。市纪委召开15次常委会研究部署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委主要领导到镇村一线督导疫情防控工作30余次,委班子成员牵头成立5个督导组下沉到各县(市、区)及14家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留观)点开展专项督导,4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一线,督促整改落实薄弱环节3000多个点位。制定《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纪律要求的通知》《关于严肃追责问责 坚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的通知》,严肃查处了一批疫情防控不力问题,党纪政务处分12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2期。严肃查处了随县殷店镇党委、广水市应山街道和城郊街道党工委、曾都区东城办事处党工委及其包保县级领导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失职失责问题。

三、服务保障发展第一要务,全力护航经济社会疫后重振

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紧盯落实“六稳”“六保”和援企惠企政策加强监督,印发《关于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的通知》,督促为600余家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750个,减免费用2.2亿元。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监督,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新十条”,深入整治营商环境“五难”、项目建设“三慢”等问题,走访部门32个、企业70家、项目53个,发现并督促解决了一批问题。紧盯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加强监督,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和《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为实干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为18名受到不实举报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坚持人民至上,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2.5万余条线索全部完成核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8个,处理33人。重拳整治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环保领域失职失责问题25个,处理6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6人。开展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专项治理,起底问题线索88条,已办结75条,问责39人。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民生领域问题79个,党纪政务处分68人。坚持有黑必打、有伞必挖,坚持除恶务尽、斩草除根,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保持坚决惩治高压态势,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9人,立案查处1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7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五、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的决策部署,制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及责任分工》,深入开展“勇担当、善作为、保目标”作风巡查和“双评双治双促”,聚焦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惠民惠企政策落实、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领域,严查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不愿为、不敢为、不善为等“十不”问题;扎实推进“六个专项治理”,巩固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留痕等治理成果,切实为基层减负、为干部松绑。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9个,处理41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8人。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决纠治“四风”,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7个,处理43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1人。

六、一体推进“三不”,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动摇,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40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893件,同比增长15.7%;立案366件,其中县处级干部6件、乡科级干部54件;党纪政务处分33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干部46人;依法留置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6人。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半年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41人次,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92.3%,既惩治极少数,又管住大多数。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2534人次,对42名干部提出暂缓任用或否定性意见。启动2020年度首轮巡察,对14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查,对县(市、区)法院系统开展提级交叉巡察;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已巡察730个村(社区)党组织,占总数的72.9%。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治本作用,上半年全市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5份,提出建议69条,督促建立健全制度22项。推进“以案五说”,编写《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录》,摄制《不忘初心 钟声示警》警示教育片,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完善受处分党员干部“四会三卡二议一归档”制度,执纪到位率、帮扶率、回访率均达100%。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大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持续探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着力破难题、解新题。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向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延伸,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的意见》,编写涵盖38项内容的《履职手册》,让纪检委员照单履责、照章办事,进一步激活监督“神经末梢”。在全省率先构建以审理为中心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涵盖65项工作的《全面质量管理手册》,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加快推进“智慧监察”建设,高标准建成1000㎡的大数据情报中心,汇聚30个单位、12大类、43项信息资源,夯实网络基础、数据基础、安全基础,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面,通报2020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

1.王本秀案

王本秀,女,汉族,1957年1月出生,湖北随县人,大学学历。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月任随州市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2009年7月随州市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更名为随州市国土整治办公室,王本秀任主任;2011年6月明确为副处级,2012年4月退休。

经查,王本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经随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王本秀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魏力案

魏力,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湖北随州人,大学学历。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9月任随县森林公安局大洪山派出所所长;2015年5月任随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副科级);2017年2月任随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2019年11月20日被免去随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经查,魏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使用账外资金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及发放职工福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处置程某某非法采割松脂问题、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接受他人请托,徇私枉法,故意包庇使曾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对应该采取强制措施的贺某不采取强制措施,致使贺某未被及时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徇私枉法犯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涉嫌妨害公务犯罪。经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魏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宋绍军案

宋绍军,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湖北随州人,大学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3月任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唐镇派出所副所长;2005年4月任唐镇派出所指导员;2008年4月任万福店农场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副科级);2009年7月任随县公安局安居派出所所长;2017年3月任随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防暴大队)副大队长。

经查,宋绍军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在侦办周某某相关刑事案件中,收受他人财物,接受他人请托,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周某某抓捕归案,导致其长期脱离司法机关侦控并在批捕在逃期间又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杀人罪等刑事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侵害公民人身权利,造成恶劣影响,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经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宋绍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张念案

张念,男,汉族,1986年7月出生,湖北随州人,大学学历。2008年5月参加工作,201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12月任邮储银行随州市分行解放路支行小企业客户经理;2016年9月任邮储银行随州市分行小企业金融部小微中心小企业客户经理;2017年1月任邮储银行随州市分行业务部大客户中心副主任(专业岗);2019年5月任邮储银行随州市分行资产保全部清收员。

经查,张念违反廉洁纪律,借用服务对象钱款,影响公正履行职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张念被邮储银行随州市分行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周永忠案

周永忠,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湖北随州人,大学学历。1985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5月任先觉庙水库工程管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2017年3月调任随州市白云湖工程管理局党支部负责人;2019年7月,被免去先觉庙水库工程管理局局长职务。

经查,周永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庆事宜,收受同事及服务对象等人礼金;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列支出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周永忠被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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