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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召开扫黑除恶专场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时间:2020-07-21 14:44
  • 信息来源:随州市政府网站编辑部
  • 编辑:许静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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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扫黑除恶专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绩和典型案例,介绍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的行动举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晓义主持会议。

一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徐正友介绍情况

徐正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过硬的工作举措,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攻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今年以来,我们克服疫情影响,紧紧围绕“一十百千万”和“六清”目标任务,坚持扫黑除恶与疫情防控同步推进,以空前的决心和力度,着力打好扫黑除恶“六大会战”,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是深化破案攻坚大会战。依法组建扫黑除恶“重案组”和专业公诉团队、审判团队,成功实现了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专项斗争以来,我市共侦办6个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1个涉恶犯罪团伙,破获刑事案件380起,刑拘犯罪嫌疑人 680人,缴获枪支5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共计2.06亿元;共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24起157人,批捕90人;目前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 16起 139人,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7起 83人,梅某某等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疾的黑恶势力被依法严惩。随着“六清”行动的深入推进,一大批涉黑恶犯罪即将受到正义的审判。

二是深化线索清仓大会战。紧盯涉黑涉恶线索,集中优势兵力,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异地用警等措施,确保线索核查到位、办结到位、反馈到位、回访到位。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和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共交办48条线索,已全部办结销号,办结率100%;省扫黑办交办线索51条,已办结49条,办结率96.1%;市扫黑办交办重点线索275条,已办结255条,办结率92.7%。未办结线索也即将在本月底全部实现“清零”,办结率达到100%。

三是深化逃犯追捕大会战。大力开展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和“云剑”行动,实行“一逃犯一专班”、“一逃犯一方案”、“一逃犯一督办”,通过公开通缉、上网追逃、政策劝投等各种手段,实行全方位、立体化、无缝隙布控追捕,目前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8名涉黑涉恶逃犯全部追捕到案。

四是深化“打伞破网”大会战。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保护伞”问题线索深挖及“签字背书”、纪检监察和政法机关信息互通共享等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的要求,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97人,处理149人(次),对19人采取留置措施,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五是深化“打财断血”大会战。建立完善由政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的一体化查控机制,依法精准查封、扣押、冻结黑恶案件涉案财产。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处罚等手段,做到量刑判罚到位、“黑财”清干缴尽。目前,全市已经审结生效的涉黑涉恶8起案件中, 有5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92人被判处没收财产或罚金刑,二审判决财产刑1.32亿元。

六是深化行业清源大会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两委”干部候选人资格联审制度,150余名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被取消候选人资格,4名不能胜任的党组织书记被撤换,248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开展集中整顿。截至目前,纪委监委、政法机关依法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共计91份,目前已整改到位63件,有力地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整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到了总冲锋、大决战的关键时刻。下一步,我们将全力以赴,深挖严惩,长效常治,全力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一是聚焦责任再发力。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扎实推动“四级书记”抓扫黑,认真落实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包案制度。二是聚焦案件再发力。加强办案力量,强化“纪法联动”,确保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快侦快诉快判,确保涉黑涉恶案件伞网清除、“黑财”缴尽。三是聚焦整治再发力。持续加强“三书一函”的发送和跟踪问效,强化督办问责,对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动真除患,彻底整治行业领域乱象。四是聚焦宣传再发力。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加强“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式的法治宣传报道,让人民群众通过黑恶案件的办理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五是聚焦长效再发力。紧紧围绕依法严惩、铲除土壤、群众满意三个重点,及时把已经形成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转变,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熊宗耀介绍情况

熊宗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持续推动“惩腐打伞”向纵深发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党员干部14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4人,先后对19名党员干部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处级干部4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惩腐打伞”取得明显成效;涉黑案件打伞匹配度达100%,在全省处于领先;查处连氏涉恶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在全省交流经验;查处杨氏涉黑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受到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批示肯定。

惩腐打伞,我们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尽锐出战。市纪委常委会始终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郑军高度重视,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多次主持召开纪委常委会和专题会解决突出问题,全市90%以上的审查调查力量投入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结合内设机构职能职责,成立了综合协调组、案件调查组、追责问责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成”战力。

二是坚持深挖彻查,全面覆盖。通过签字背书、阅卷筛查、线索起底、提审在押人员等措施,沿着“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对政法机关查处的每一起黑恶案件一律深挖细查,确保在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决不放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斗争以来,督促公检法机关“签字背书”126件(次),组织精干力量阅卷筛查20多件(次)、到看守所、监狱提审有关人员40余人(次),为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提供了坚强支撑。

三是坚持重点突破,精准打击。“杨某某涉黑案”是专项斗争以来我市查办的一起重要黑恶势力案件“保护伞”案。为了彻底毁伞破网、除恶务尽,市纪委监委调遣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迎难而上、快速出击,通过提级办理、指定管辖等方式,排除办案干扰,撕开了由时任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审判庭长、看守所长织就的黑势力“保护网”,此案共查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1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在打伞破网的同时,我们坚持严查失职失责问题,对“后氏家族”恶势力犯罪集团强占集体资产、违规私设屠宰场、操纵换届选举等一系列违法犯罪问题背后的失职失责问题深挖细查,处理党员干部22人。

四是坚持强化监督,压实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实地督导、检查通报、工作约谈等方式,不断传导工作压力,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政法机关的直接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同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的协同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攻坚合力。

五是坚持夯实基础,标本兼治。着力深化源头治理,以基层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切实提升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能力,促进基层党组织净化政治生态、提升治理水平,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全省纪检监察基层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随州召开。同时扎实推进以案促改,推动“正本清源”,先后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5份,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和源头防控,实现查办一起案件、堵塞一批漏洞、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实现为期三年斗争目标,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采取更加有力有效举措,严厉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切实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齐道一介绍情况

齐道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组织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作为组织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施策,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在广水市土门村委会原主任连某某及其连氏家族涉黑涉恶案件爆发后,市委组织部第一时间将土门村列为2018年度全市软弱涣散村之首,成立了由广水市主要领导牵头的包保责任专班,采取了三大整顿措施提升:一是派驻广水市政府办公室一名科级干部任村第一书记;二是明确由村党支部书记代理村委会主任职责;三是安排1名优秀选调生任土门村主任助理。通过采取精准有效的整顿措施,如今的土门村,村“两委”干部战斗力大大增强,政治生态明显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实现了由后进到先进的华丽转身,整顿效果得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和省委组织部认可。全市组织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的具体措施是:

一、开展村村排查。从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委组织部第一时间把“存在‘村霸’问题和黑恶势力等干扰侵蚀的问题”作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形之一,深入排查。三年来,我市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工作作为县级领导干部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每年约110名县级领导干部走遍所有849个行政村,在每个村召开1次村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随机走访5户以上群众,查摆问题2000余个。县(市、区)委常委会每年普遍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整顿措施。近三年来,全市共排查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248个,其中黑恶势力等干扰侵蚀的村党组织2个(广水市广水街道土门村、随县淮河镇铁山社区)。

二、真刀真枪整顿。县乡党委普遍落实“四个一”的整顿措施,即每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由1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从县(市、区)直部门选派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县以上机关单位结对帮村。在实际整顿工作中,我们把建强班子作为整顿工作的重中之重。比如,随县淮河镇铁山社区因原主任后某某恶势力团伙,干扰侵蚀农村基层政权,是典型的软弱涣散村。我们把加强铁山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整顿的重点。2018年11月,选举产生6名新“两委”成员,组建了一个老中青结合、团结协作的班子,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认可。据统计,三年来我们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调整不胜任不尽职村党组织书记72人,对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的,从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的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选聘村党组织书记150名。市委组织部举办3期党组织书记和2期村党组织“派聘书记”培训班,将扫黑除恶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共培训600余人次,带动各县(市、区)每年对849个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覆盖培训。

三、实行县级联审。我们严把村(社区)“两委”干部“入口关”,实施村(社区)“两委”干部县级部门联审,重点清理了一批受过刑事处罚和涉黑涉恶的村“两委”成员。从源头上、制度上“清淤除草”,坚决把政治上不强不硬、有涉黑涉恶污点的人挡在村(社区)“两委”门外。在2018年村“两委”换届中,各县(市、区)组织部联合同级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13个部门,对照“两委”成员候选人负面清单十二种情形,将违纪违法、道德品行差、涉黑涉恶等150余人排除在候选人之外。在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全市所有3400余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又过了一次“筛子”,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及违规违纪的村干部4名,其中村支部书记1名。

四、坚持提级管理。市委组织部专门就软弱涣散整顿工作致信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长,向包保的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寄发《整顿工作提醒》。三年来,市委组织部共提级督办21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实行点对点督办,并安排专人分片进行跟踪督办。对涉黑涉恶村党组织,市委组织部直接拿在手上,建立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整顿的进展和质量,示范推动整个面上的整顿工作扎实推进。目前,2个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的基层党组织(广水市广水街道土门村、随县淮河镇铁山社区)已全部重新整建到位,负面影响基本消除。

通过近三年的集中整顿,我市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情形由2018年和2019年各有1个,到今年全面清零。全市基层党组织呈现出风清气正、担当干事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 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建明介绍情况

刘建明:自扫黑除恶工作以来,随州市公安机关将扫黑除恶作为全局的头等大事来抓。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核查涉黑涉恶线索1198条,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6起;打掉涉恶集团6个;打掉涉恶团伙121个;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680人,移送起诉558人,破获涉黑恶案件380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资产2.06亿元,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具体地讲:

一、切实下好扫黑除恶“先手棋”

全市公安机关广泛发动、积极鼓励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线索,并落实信访接待、有奖举报制度,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

2017年初,公安机关陆续接到群众举报,我们依据线索深挖细查,揭开了广水、曾都等地涉黑组织犯罪的地下黑幕。先后侦办了广水“4.20”杨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曾都“6.22”梅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999年以来,以杨某某为首的19名涉黑人员,在广水地区放高利贷或强迫他人接受高利贷,大肆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首要分子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8名团伙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2年不等刑期。全市公安机关以雷霆之势强力开局,下好扫黑除恶“先手棋”。

 二、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检举热”

2018年9月,中央督导组到湖北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督导过程中交办随州15件线索,我们建立健全涉黑涉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确保“条条见底、件件落实”。到目前为止,全市公安机关共核查线索1198件,已办结1112条,办结率92.82%,其中中央督导组交办15件线索已全部办结,公安部、省、省厅扫黑办交办线索也已全部申报办结。

群众的正义举报,公安闻讯即动,随县曾某某案正是这样一个典型案例。曾某某被多人举报,举报内容时间跨度长、涉案事件多、涉案人员多、被侵害对象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核查专班对所有的举报线索进行逐条核查,并抽调20余名精干警力成立“3.7”专案组。

在长达半年的侦办过程中,办案民警远赴广东、江苏、浙江、武汉等地,将22名犯罪嫌疑人一一抓捕归案。由于案件时间跨度长达24年,个案达140余起,受害人160余名,公安干警夜以继日,我们走访调查群众300余人,制作询问笔录600余份。

经查,1995年以来,曾某某纠集多人以某渔业公司为依托,有组织地实施多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非法持有枪支。他们在随县郑家河沿库周边地区形成非法控制,欺压群众,为非作恶,造成恶劣影响。

2019年12月20日,该涉黑组织头目曾某某及成员周某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2年不等刑期,并经二审审结依法交付执行。

至此,一个在郑家河水库库区实施高压控制,暴力护鱼护林,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称霸一方的涉黑组织全军覆没。

三、严打基层“黑村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基层政权巩固。专项斗争过程中,广水市公安机关打掉了以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土门村委会原主任连某某为首的家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破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案件15起。随县公安机关打掉了以随县淮河镇铁山居委会原主任后某某为首的家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破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案件14起。

这两起案件均是由“村官”变“村霸”。在两起案件的侦办过程中,刚开始是单一案件来源,到后来受害人纷纷上门举报,随着黑恶案件侦破,让人民群众对基层政权充满信心。

四、打造扫黑除恶“新模式”

多年来,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倡导“情报信息主导侦查”理念。在大数据背景下,“智慧侦查”的概念应运而生。我们清理了2015年以来各地涉黑恶的人员、案件,并从警情中梳理涉恶类犯罪的未破案件进行研判深挖细判,发现曾都杨某某曾多次作案,并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我们组建专班对杨某等人寻衅滋事系列案件全力侦办。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破案20余起。2020年7月7日,经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涉黑组织头目杨某某、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他犯罪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8年不等的刑期。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履行神圣使命、担起如山责任,以“问题线索清零、黑恶积案清零”为目标,集中力量攻坚,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五 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黄焕举介绍情况

黄焕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始终坚持依法打击、精准打击、深度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共批准逮捕41件90人,提起公诉24件157人,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贡献了检察力量。

依法办理的广水市杨某某等19人涉黑案,是检察机关办理的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的典型案件。该犯罪组织成员固定,组织严密,人数众多,长期盘踞在广水市应山城区。杨某某利用其曾担任应山办事处南关村副主任的职务之便,同时借助家族势力,暴力介入 南关村及其周边地区的建筑市场强揽工程。积累资本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取发放高利贷,实施暴力及“软暴力”逼债行为,牟取巨额不法利益。自2001年以来,该犯罪组织共作案23起,其中刑事案件15起,违法事件8起,涉案金额1亿多元。

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该案,紧扣涉黑犯罪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退回补充侦查提纲提出了18个方面共计144个补充侦查事项,引导侦查取证。加强审查起诉工作,完成了50多万字的审查终结报告,起诉书七易其稿。补强程序瑕疵,确保证据合法充分。积极与辩护律师沟通,主动征求律师意见,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断提高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全力推进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目标,倒排工期,强化措施,加快推进“案件清结”工作。在办理杨某某涉黑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检察长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挂图作战,强化督办。为排除阻力和干扰、依法公正审理杨某某等人涉黑案,市检察院主动商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将案件移送至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政治站位和坚定立场。

二、强化司法办案,迅速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

面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办理难度大的特点,检察机关统筹办案力量,精选政治坚定、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专业化办案团队。

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实现了所有涉黑案件均在一个月内提起公诉。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2件。比如,杨某某涉黑案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时间跨度大,广水市检察院在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立即指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审查、运用证据,确保每一起犯罪事实均能达到起诉标准。该案移送随县检察院起诉后,该院组建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专班,集中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经审理,法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支持,相关证据全部采信,量刑建议全部采纳,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

坚持扫黑必打伞,市检察院成立相关职务犯罪专案组,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对致使黑恶势力做大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线索,加强双向移送备案,对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坚决予以查处。坚持打财断血,对于侦查机关未采取措施的涉案财产,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起诉时依法提出追缴、没收涉案款物的意见和财产刑建议,彻底铲除“黑财”,斩断违法犯罪活动的基础。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检察机关共收集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36件,移送涉及“保护伞”及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线索59件,依法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涉嫌“保护伞”犯罪案件2件2人,直接移送涉案财物近5000余万元。

三、强化法律监督,坚决做到案件办理不枉不纵

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严格落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通报、专案登记移送等工作机制,定期相互通报办案情况。强化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全程监督,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追捕漏犯15人,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10件,受理时未认定、审查后认定为黑恶势力案件10件,受理时认定为涉黑恶案件、审查后改变定性5件。

在办理杨某某等人涉黑案中,全面发挥监督职能,监督追捕同案犯3名,追加认定罪名3起,依法补充移送犯罪事实5起。对于侦查机关移送的5起违法事实,经审查认定没有证据证实,作存疑处理,确保不枉不纵。

四、强化源头治理,积极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紧盯“长效长治”目标,结合办案积极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堵漏建制,推动形成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助力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件,全部得到整改。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送手机报等形式,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五位一体的“随检网阵”,开展多层次、全媒体宣传,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30余篇,多篇信息宣传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紧紧围绕上级各项部署要求,紧紧依靠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以“六清”为抓手,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意识、更有力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案件集中攻坚,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全力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努力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优异的检察答卷。

六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相林介绍情况

程相林:今年6月17日、18日,曾都区法院开庭审理的被告人杨某某等26人涉黑案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典型案件。被告人杨某某退伍后混迹社会,伙同被告人李某、胡某某,通过开设赌场、经营放贷公司、渣土公司和入股工程项目,牟取经济利益。同时,网罗被告人石某某、王某某等20余名被告人恣意插手民间纠纷,聚众滋事;为维护赌场秩序和放贷公司利益,暴力讨债、肆意拘禁、殴打他人、敲诈勒索、抢劫财物,形成了以杨某某、李某、胡某某为首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组织。该组织实施犯罪活动共计20余起,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该案系疫情以来“线下”开庭第一案。鉴于案件的复杂性和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该案在看守所“帐篷法庭”进行了庭审。

庭审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和犯罪事实进行充分调查,并根据被告人申请,组织鉴定人和证人出庭作证,对涉案财产部分进行专门调查;控辩双方针对案件事实、裁判量刑和涉案财产认定充分辩论,庭审时间长达17个小时。庭审整个过程严格落实三项规程,规范有序,张弛有度。

法院最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杨某某、李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对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八个月不等刑及相应附加刑。该案宣判,彰显了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营造了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法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重审限,抓进度

截至2020年7月15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22件152人,已审结生效8件86人。其中,一审受理涉黑案件7件,审结4件,结案率57.14%,一审受理涉恶案件14 件,审结11件,结案率78.57%,二审受理涉黑案件3件,审结3件,结案率100%,二审受理涉恶案件6件,审结4件,结案率66.67%。还有4件案件在上诉之中。已审结案件中,55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重刑率达37.16%。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黑恶案件办理进度减缓。针对疫情造成的提讯、庭审等困难,全市法院创新工作方法,通过采用远程视频方式提讯、在看守所建立“帐篷式”临时法庭等方式,打通困扰法院开庭直接审判的难点堵点,确保杨某某涉黑案、周某某涉恶集团案、黄某涉恶团伙案等重大、复杂黑恶案件顺利提讯和开庭,把疫情影响降至最低。同时,全市法院还对重点涉黑恶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包案领导亲自上阵,直接指挥,挂图作战,将案件情况抓在手上,为案件依法从快办理创造条件。

二、守底线,保质量

法院严格依法办案,牢牢守住涉黑恶案件审判质量底线,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后某某案系涉黑或涉恶的定性问题存在争议,法院严格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标准认定,实事求是,最终该案以涉恶集团案件定性判决。法院严守法定程序,全面落实“三项规程”。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利,保障辩护律师在辩护中的执业权利,严格遵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参与黑恶案件辩护的律师人数达220人,其中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55人。宋某某等四人涉恶团伙案一审时,基层法院在其中三名被告人未委托律师情况下,亦未按规定为其指定辩护人。中院二审审查发现该问题,认定原审法院审判程序违法,导致原审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遂予以纠正,裁定发回重审。法院审判案件严格贯彻“三不一要”的工作原则,即:程序不留瑕疵、证据不留疑问、定性不出偏差、打击要出效果;在案件裁判上,切实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意区分重点、区别对待,有效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截至目前,黑恶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31人。

三、堵漏洞,强治理

法院充分利用“三书一函”与问题线索移送等措施,在办理黑恶案件中发现行业治理漏洞与问题线索的,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书、进行线索移送,参与社会治理。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书25份,回复13份,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4条。后某某案中被告人利用家族势力,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在当地欺行霸市,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针对该案暴露出当地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不规范,管理人员涉嫌渎职等问题,法院积极移送问题线索,发出司法建议书3份,为推动社会治理,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作出了积极贡献。

审判工作既是人民法院的主责主业,也是实现斗争成果、决定斗争成败的关键环节。全市两级法院要紧盯目标要求,认真开展“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行动,全力出击,砥砺奋进,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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