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场景式服务导读:

这里是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通运输领域场景式服务,如果您想学考驾照,或是有车族,想办理有关驾驶证、机动车或道路运输等相关业务,这里有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如果您有问题需要反映,本服务提供了咨询和投诉服务电话。本服务竭诚为您提供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的指引性帮助。

请点击下面的办理事项名称,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类型。

驾驶证业务

机动车业务

交通运输业务

1、本地考试预约

2、异地考试预约

3、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4、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5、驾驶证补换领

6、电子监控处理

7、驾驶人记分查询

1、机动车登记

2、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3、预选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检验预约

5、本地二手车过户预选号牌

6、机动车转籍申请

1、车辆运营证核发

2、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3、客货运输车辆的年度审验

4、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5、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6、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7、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许可

用户满分学习、恢复驾驶资格、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大型客车(A1)、重型牵引挂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轻型牵引挂车(C6)准驾车型,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考试预约。

普通预约模式:按照公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计划,用户可以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区域、考试时间、考试场次提出考试预约申请。在停止接受考试预约申请前,用户可以在互联网办理取消预约。在预约结果公布时间当天,该考试计划将在互联网上截止预约,系统应按照以下规则安排考试: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受理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的时间为排序时间;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用户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排序时间;

4、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

排名在前面的优先安排考试。系统安排完毕后,将在互联网反馈公示预约结果。

优先预约模式:驾驶人考试优先预约业务仅针对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每个科目可以在互联网优先预约1次考试。学员优先预约时,按照公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计划,用户可以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时间、考试场次提出考试预约申请。只要预约申请成功且学员不存在其他法规规定的不符合考试预约情形,就安排考试。

1、申请人预约成功后,不能在互联网取消预约,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到车管所申请取消预约。

2、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在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b.122.gov.cn/)后,点击【驾驶证业务】→【考试预约】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注册的个人用户。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普通考试预约

【科目确认】→ 【业务须知】→ 【选择场次】→ 【确认并提交】

优先考试预约

【科目确认】→ 【业务须知】→ 【切换优先优先】→ 【优先预约业务须知】→ 【选择场次】→ 【确认并提交】

注意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普通考试预约流程

步骤1:【科目确认】

在该步骤,会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用户需选择预约科目,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业务须知】。

步骤2:【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阅读考试预约业务须知,在阅读完毕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3【选择场次】。

注:本步骤仅在本电脑第一次考试预约时会显示。

步骤3:【选择场次】

【说明】

界面会显示用户预约本科目的当前优先级排名。系统按照以下规则生成用户优先级排名: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受理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的时间为排序时间;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用户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排序时间;

4、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

该排名仅供参考,以最后的公示结果为准。

系统提供两种预约模式:自主选择考试场次,服从系统安排考试。

【操作】

在该步骤,用户需选择考试日期和考试地点,点击【查询】,会显示对应的可预约的考试场次。

如果选择自主选择考试场次的模式,系统会显示用户选中的预约申请起止时间段内的所有的考试场次列表,用户可以选择某一场次或者多个场次进行预约,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确认并提交】,如下图所示。

如果选择服从系统安排考试的模式,系统会在用户选中的预约申请起止时间段内的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考试场次,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确认并提交】,如下图所示。

步骤4:【确认并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预约信息,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发送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预约】完成考试预约。

优先考试预约流程

步骤1:【科目确认】

在该步骤,会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用户需选择预约科目,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业务须知】。

步骤2:【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阅读考试预约业务须知,在阅读完毕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3【切换优先预约】。

注:本步骤仅在本电脑第一次考试预约时会显示。

步骤3:【切换优先预约】

在该步骤,若用户满足优先预约条件,系统会显示 切换至优先预约链接,点击【切换至优先预约】进入步骤4【优先预约业务须知】。

步骤4:【优先预约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阅读优先预约业务须知,在阅读完毕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5【选择场次】。

注:本步骤仅在本电脑第一次优先预约时会显示。

步骤5:【选择场次】

【说明】

学员优先预约时,可以选择具有空余优先预约名额的考试场次进行预约。只要预约申请成功且学员不存在其他法规规定的不符合考试预约情形,就安排考试。

优先预约模式下,只提供自选模式

【操作】

在该步骤,用户需选择考试日期和考试地点,点击【查询】,会显示对应的可预约的考试场次。

选择预考的场次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6【确认并提交】,如下图所示。

步骤6:【确认并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预约信息,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发送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预约】完成考试预约。

注意事项

1、 申请预约考试前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预约考试的相关要求和责任。

2、 用户预约申请成功后,可以在网办进度中查询该预约的受理状态,如果预约成功,可打印预约凭证。

3、 系统将在预约结果公示时间当天安排考试,用户可以通过网办进度、驾驶人考试预约结果公布、短信及时获取预约结果。

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6)准驾车型,参加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异地考试预约。

普通预约模式:按照公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计划,用户可以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区域、考试时间、考试场次提出考试预约申请。在停止接受考试预约申请前,用户可以在互联网办理取消预约。在预约结果公布时间当天,该考试计划将在互联网上截止预约,系统应按照以下规则安排考试: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受理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的时间为排序时间;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用户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排序时间;

4、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

排名在前面的优先安排考试。系统安排完毕后,将在互联网反馈公示预约结果。

优先预约模式:驾驶人考试优先预约业务仅针对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每个科目可以在互联网优先预约1次考试。学员优先预约时,按照公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计划,用户可以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时间、考试场次提出考试预约申请。只要预约申请成功且学员不存在其他法规规定的不符合考试预约情形,就安排考试。

1、申请人预约成功后,不能在互联网取消预约,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到车管所申请取消预约。

2、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在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b.122.gov.cn/)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异地考试预约】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注册的个人用户。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异地普通考试预约

【选择考试科目】→ 【选择考试地市】→ 【阅读业务须知】→ 【选择考试地点】→ 【选择场次】→ 【确认并提交】

异地优先考试预约

【选择考试科目】→ 【选择考试地市】→ 【阅读业务须知】→ 【选择考试地点】→ 【选择场次】→ 【确认并提交】

♦ 注意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异地普通考试预约流程

步骤1:【选择考试科目】

在该步骤,会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用户需选择考试科目,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选择考试地市】。

步骤2:【选择考试地市】

在该步骤,用户需选择预约的地市,选择完毕后,点击【开始普通预约】进入步骤3【阅读业务须知】。

注:【开始优先预约】按钮,在不满足优先预约条件时不会显示。

步骤3:【阅读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考试预约业务须知,在阅读完毕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4【选择考试地点】。

步骤4:【选择考试地点】

在该步骤,用户需选择考试场地,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5【选择场次】。

步骤5:【选择场次】

系统会显示有效时间段内的所有的考试场次列表,用户可以选择某一场次或者多个场次进行预约,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6【确认并提交】,如下图所示。

步骤6:【确认并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预约信息,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提交预约申请信息】完成考试预约。

异地优先考试预约流程

步骤1:【选择考试科目】

在该步骤,会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用户需选择考试科目,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选择考试地市】。

步骤2:【选择考试地市】

在该步骤,用户需选择预约的地市,选择完毕后,点击【开始优先预约】进入步骤3【阅读业务须知】。

步骤3:【阅读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考试预约业务须知,在阅读完毕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4【选择考试地点】。

步骤4:【选择考试地点】

在该步骤,用户需选择考试场地,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5【选择场次】。

步骤5:【选择场次】

系统会显示有效时间段内的所有的考试场次列表,用户可以选择某一场次或者多个场次进行预约,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6【确认并提交】,如下图所示。

步骤6:【确认并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预约信息,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提交预约申请信息】完成考试预约。

注意事项

1、 申请预约考试前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预约考试的相关要求和责任。

2、 用户预约申请成功后,可以在网办进度中查询该预约的受理状态,如果预约成功,可打印预约凭证。

3、 系统将在预约结果公示时间当天安排考试,用户可以通过网办进度、驾驶人考试预约结果公布、短信及时获取预约结果。

事项名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受理机构:随州市公安局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1次

办理地点: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办理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817166

交通指引公交:乘随州至安居、环潭方向公交,在随州白沙洲二手车交易市场下车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申请条件:

1、年龄条件、身体条件符合许可要求;

2、当事人提出申请;

3、资料真实、齐全、有效;

4、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代码信用证书等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

1.3、居住证

1.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4、办结;5、送达

办理流程图如下:

许可收费:

1、驾驶证工本费 2元/证

2、机动车行驶证 2元/证

3、机动车登记证 2元/证

4、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7.5元/本

5、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5元/本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722-3817166

监督投诉方式 0722-12345

网址链接:政务服务网

在线办理:网上办理链接

事项名称: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受理机构:随州市公安局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1次

办理地点: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E区公安综合窗口02-0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817166

交通指引公交:乘21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服务对象:自然人

申请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2、居住证

1.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

2、《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

3、具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有效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申请人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1寸彩色正面大头相片1张(可现场照相)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4、办结;5、送达

办理流程图如下:

许可收费:

机动车行驶证2元/本;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2元/本;

机动车登记证 4元/证;

驾驶证工本费2元/证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722-3817166

监督投诉方式 0722-3257700

网址链接:政务服务网

在线办理:在线办理网页链接

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

如已超过有效期但未满11个月的,可通过本平台继续申请换证业务。

超过有效期满11个月,未满1年的,需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网上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需先到指定医院(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并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损毁换证:机动车驾驶人所持驾驶证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锁定注销可恢复等情形的,可通过本平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业务。

遗失补证:机动车驾驶证丢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可在本平台申请遗失补证业务。补领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存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期间等情形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超龄换证: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驾驶证的,可以在本平台办理超龄换证业务;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持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可以在本平台办理超龄换证业务。网上办理超龄换证业务,需先到指定医院(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并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b.122.gov.cn/)后,点击【驾驶证业务】→【驾驶证补换领】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实人认证的注册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填写申请信息】→ 【用户申告】→ 【选择取件方式】→ 【确认提交】→ 【完成提交】

♦ 注意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驾驶证补换领流程

步骤1:【填写申请信息】

在该步骤,系统会判断用户可办理的驾驶证补换领业务类型并提供给用户选择,用户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后点击【下一步】。

系统会判断用户是否存在有效的驾驶证照片,如果存在,用户确认弹出照片是否作为驾驶证照片,选择“更换照片”,用户提交驾驶证照片后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选择“继续办理”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如果不存在,用户需先上传驾驶证照片后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步骤2:【用户申告】

在该步骤,系统会判断用户是否需要进行身份认证,如果需要认证,弹出二维码,用户登录“交管12123”扫码成功后界面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如果不需要认证,界面直接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用户认真确认不具有所列的不准申请的情形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选择取件方式】。

步骤3:【选择取件方式】

在该步骤,用户选择领取方式是邮政寄递或窗口自取。业务成功受理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邮政人员将上门交付机动车驾驶证及收费票据。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则自行到选择的自取网点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方式,用户需认真填写驾驶证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用户可以设置默认地址,删除地址,并且使用新地址。点击【使用新地址】,可以新增邮寄地址。

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方式,用户需选择自取网点,可查看详情或地图定位。

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确认提交】。

步骤4:【确认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驾驶证信息、领取详情以及需要缴纳费用信息,如果平台已开通在线支付功能,显示在线支付详情。

如果平台只支持在线缴纳工本费,显示如下:

如果平台支持在线缴纳工本费与邮费,显示如下:

如果平台不支持在线缴费,显示如下:

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完成】,进入步骤5【完成提交】。如果选择在线支付,提交后自动跳转至支付页面进行网上付款。

步骤5:【完成提交】

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业务流水号。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于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选择在线支付的业务费用支付完成后受理),届时会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用户可以根据该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如果平台只支持在线缴纳工本费且选择在线缴费,提交完成后显示如下:

如果平台支持在线缴纳工本费与邮费且选择在线缴费,提交完成后显示如下:

如果不在线缴费,提交完成后显示如下:

2)注意事项

1、 办理期满换证、超龄换证业务前请先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由医院上传体检信息后方能申请办理该项业务。

2、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提交驾驶证补换领业务申请,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果用户拒绝签收或者超过一个月未到指定网点取证,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加入互联网黑名单,用户将不允许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业务。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hb.122.gov.cn/)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用户通过该功能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或已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但只能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电子监控记录。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选择机动车】→ 【违法记录确认】→ 【接受处理/缴费】→ 【生成订单】

注意事项

1)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步骤1:【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请用户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电子监控处理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2【选择机动车】。

步骤2:【选择机动车】

在该步骤,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界面如下图所示:

步骤3:【违法记录确认】

步骤4:【接受处理/缴费】

用户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接受处理后进入步骤5【生成订单】。

步骤5:【生成订单】

已经开通在线支付的地区,可以点击【在线支付】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缴款。

2)注意事项

1、 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或已绑定非本人的机动车及本人的驾驶证。

2、 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3、 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后驾驶证累计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事项名称:驾驶人记分查询

受理机构:随州市公安局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零跑腿

办理地点: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E区公安综合窗口02-0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817166

交通指引公交:乘21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服务对象:自然人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

许可收费: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722-3817166

监督投诉方式 0722-12345

网址链接:政务服务网

在线办理:网上办理网页链接

事项名称:机动车登记

受理机构:随州市公安局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1次

办理地点: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办理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817166

交通指引公交:乘随州至安居、环潭方向公交,在随州白沙洲二手车交易市场下车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申请条件:

1、机动车在本市登记;

2、车辆所有人提出申请;

3、资料真实、齐全、有效。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代码信用证书等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

1.3、居住证

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1.5、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6、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国产车)

4、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进口车)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若通过联系核查的,可不提供)

6、车船税纳税或免税凭证(在交强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或按照《车船税法》规定予以免征车船税的的除外)(若通过联系核查的,可不提供)

7、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的)

8、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

8.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8.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

8.3、居住证

8.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5、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9、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十天)(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但免于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提交:

1、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2、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3、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4、办结;5、送达

办理流程图如下:

许可收费:

1、汽车反光号牌50元/副

2、挂车反光号牌35元/副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35元/副

4、摩托车反光号牌25元/副

5、机动车临时号牌2元/张

6、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

7、号牌架 铁质及同类产品5元/只(含安装费);铝合金及同类产品10元/只(含安装费)

8、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2元/本;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2元/本

9、机动车登记证4元/证

10、驾驶证工本费2元/证

11、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7.5元/本

12、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5元/本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722-3817166

监督投诉方式 0722-12345

网址链接:政务服务网

在线办理:网上办理链接

事项名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受理机构:随州市公安局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1次

办理地点: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E区公安综合窗口02-0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817166

交通指引公交:乘21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申请条件: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公交管[2014]138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机动车所有人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提供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每2年进行定期检验,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材料: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若通过联系核查的,可不提供)

2、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机动车交强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或按照《车船税法》规定予以免征车船税的的除外)(若通过联系核查的,可不提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

3.3、居住证

3.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4、办结;5、送达

办理流程图如下:

许可收费: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722-3817166

监督投诉方式 0722-12345

网址链接:政务服务网

在线办理:网页链接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b.122.gov.cn/)后,点击【机动车业务】→【新车(含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下的【预选号牌】进入预选号牌流程。如下图所示。

用户通过该功能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新购小型汽车、大型或小型新能源汽车预选号牌(详情请阅读预选号业务须知), 选号之前请预先准备好“机动车合格证”和用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用户在预选号牌过程中, 需要录入“车辆识别代号”(也叫车架号)、合格证编号或者货物进口证明编号, 同时,接收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以验证本人预选号牌操作的真实性。

如上图所示,如果用户不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可点击“模拟选号”链接进入模拟选号功能, 模拟选号功能与正式选号功能流程完全相同,旨在方便用户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 不校验基础信息的准确性,不保存任何信息,所选号牌号码均无效!用户正式预选号牌时,须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性! 模拟选号功能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首次进入预选号牌业务,系统将显示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如下图所示:

预选号牌业务包括两个阶段:

(1)基本信息录入阶段。用户可在任意时间完成此阶段操作。

(2)预选号牌阶段。此阶段操作时间以本平台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中的服务说明为准。

异地预选号牌: 针对新车车主、单位用户,只能在用户注册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 对于车主/驾驶人用户、窗口注册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后,可以通过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中的“跳转到其他省市”链接进入异地预选号牌跳转页面。

点击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中红色标示的“跳转到其他省市”链接,进入全国省市互联网服务平台选择界面。 用户根据本人新购小型汽车(或大、小型新能源汽车)需要上牌的车管所选择相应的省市,系统会自动跳转到用户选择的省市互联网服务平台的预选号牌首页。如下图所示:

♦ 1、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第一阶段(【步骤1:基本信息】→ 【步骤2:确认信息】→ 【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 第二阶段( 【步骤1:本人选号手机验证】→ 【步骤2:预选号牌】→ 【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 2、注意事项

♦ 3、异常选号资料修改

1.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第一阶段--步骤1:【基本信息】

用户首次进入该功能,系统将显示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点击页面中的【提交信息】按钮,进入第一阶段【基本信息】步骤。用户应当选择本人或本单位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的车管所,如下图所示。

点击上图中的“号池公示”链接可以打开所选车管所的互联网预选号牌业务的“号池公示”页面。

点击上图中的【下一步】按钮时,系统会弹出业务须知的对话框,界面如下图所示,业务须知具体内容由各地自行维护,下图只是示例,不代表本平台选号的业务须知内容。 请用户在预选号牌时务必仔细阅读业务须知,了解业务相关规则。用户点击对话框中的【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第一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步骤。

对于已经完成第一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但未完成选号的用户,当用户再次进入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时, 系统会检查用户当前的自编选号剩余次数和随机选号剩余次数, 若用户还拥有选号机会,均直接跳转到第一阶段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若超出随机选号次数限制和自编选号次数的限制,系统给予相应提示;

对于已经完成选号的用户,在预选号牌有效期内,若用户未被列入选号黑名单, 用户每次进入预选号牌业务,都将直接跳转到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第一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

在该步骤,用户需要录入本人\本单位的新购小型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选号凭证,如下图所示:

如果用户不明白车辆识别代号的概念,点击“?”按钮,会弹出车辆识别代号的说明。 如下图所示,图片的上半部分为国产车辆合格证明中车辆识别代号的说明,下半部分为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中车辆识别代号的说明。

用户输入车辆识别代号、选号凭证后,点击【提交】按钮, 系统会检查车辆识别代号的正确性,若验证不通过,则会显示验证不通过原因,若验证通过,会弹出确认提交的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再次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手机获取到的验证码并点击对话框中的“提交”按钮进行提交,系统核查通过后会进入到第一阶段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

第一阶段--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

用户可以看到之前提交的信息,如下图所示。

用户在仔细阅读服务说明后,请点击“开始选号”按钮开始进行选号操作,此时会进入到第二阶段步骤1【身份验证】。

若用户在此步骤之后的选号步骤中未完成选号,则用户再次进入预选号牌业务时,若用户还拥有选号机会, 均直接跳转到本步骤。

第二阶段--步骤1:【身份验证】

在该步骤,用户须获取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验证预选号牌的手机号码。 用户获取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后,待界面底部“确认”按钮倒计时结束,即可点击“确认”按钮验证手机短信验证码是否正确,验证通过进入第二阶段步骤2【预选号牌】。如下图所示:

第二阶段--步骤2:【预选号牌】

(1)自编选号

如果用户选择了“自编”Tab页,则进入自编选号操作页面。在自编选号操作页面中,号牌号码只允许通过界面中的虚拟键盘输入, 针对号牌号码的每一位,会根据号池情况计算可用字符,只有可用的字符在虚拟键盘中才可以选择,其他均禁用不允许点击。 如下图所示,界面上会显示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的剩余个数,最多可以同时输入的号牌号码数。如果用户自编不到满意号牌, 并且还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可以通过点击“随机”Tab页 进入随机选号操作页面。自编选号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刚进入到自编页面,页面底部的“确认选号”按钮是不可点击的,它会根据每次自编号牌确认操作最小时间间隔进行倒计时, 直到倒计时结束并且用户已经录入完整的号牌号码之后,”确认选号“按钮才可点击。点击”确认选号“按钮, 系统验证用户自编的N个号牌号码是否可预选,如果N个号牌号码都已被预选,页面提示验证失败原因,用户当前车辆的剩余自编号牌个数将减少N个,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所示,如果用户还剩余自编号牌个数,用户可以重新开始自编,同时,“确认选号”按钮会再次根据每次自编号牌确认操作最小时间间隔进行倒计时, 直到倒计时结束并且用户再次录入完整的号牌号码之后,”确认选号“按钮才可点击。如此循环操作,直到用完自编号牌个数或预选号成功。

如果自编号牌验证通过,系统将自动确认号牌,用户即完成预选号,进入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如果用户已用完自编选号个数,但还拥有随机选号机会, 系统将自动跳转至随机选号。

如果用户已用完自编选号个数,也用完了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无法通过互联网为该车辆预选号牌, 系统会提示用户前往车管所办理选号等新车注册登记业务。

(2)随机选号

如果用户选择了随机选号,则进入随机选号操作页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点击“随机一次”按钮(“随机一次”后面的括号中的数字为用户当前选号车辆的剩余随机选号次数),系统会为用户随机选出10个可选号牌号码,这时随机号牌栏会显示倒计时“距失效XX秒”, 同时,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剩余次数将减少1次,倒计时结束,随机号牌栏的号码将失效。如下图所示:

用户随机号牌时,如果勾选“不包含4”,则随机选出的10个可选号牌号码中均不包含数字4。

在随机号牌倒计时结束前,用户可以选择其中1个号牌号码作为备选号牌,加入备选成功后,此时备选号牌栏也会显示 倒计时“距失效XX秒”,倒计时结束,备选号牌栏的号码将失效。如下图所示:

用户可以点击右上角“换一批”按钮重新进行随机(“换一批”后面的括号中的数字为用户当前选号车辆的剩余随机选号次数),此时会更新随机号牌栏中的号牌。 如果备选号牌栏中的有号牌并且没有失效,则备选栏中的倒计时将重新开始倒计时。 用户可以在新随机的号牌号码中选择一个号牌号码作为备选号牌,此时备选栏中的倒计时也将重新开始倒计时。如下图所示。 如此循环操作,用户每次随机选号,都可以从随机号牌中选择一个号牌号码作为备选号牌,直到随机选号次数用完。

用户选择N个号牌作为备选号牌后,可以从N个备选号牌号码选择一个号牌号码,点击“确认选号”按钮,用户即完成选号,进入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用户对多次随机的号牌号码不满意,并且还拥有自编选号机会,可点击“自编”Tab页跳转到自编选号操作页面。

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用户完成选号后,系统将跳转到该步骤,如下图所示。该界面上显示了用户需要在哪一天之前去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如果逾期未办理的,用户会被记入黑名单,不允许用户在互联网上进行预选号牌号码,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用户可以“打印预选号凭证”,稍后也会收到成功预选号牌号码的提示短信。

2. 注意事项

(1)请用户务必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知晓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信息录入要求以及其他内容。

(2)对于自编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您还可以自编XX个号牌”, 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验证N个自编号牌,如果验证不通过, 剩余自编号牌个数将减少N个,如果号牌可选,用户即完成选号。一旦用户用完自编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

(3)对于随机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换一批(XX)”, 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随机号牌,随机选号机会将减少1次, 一旦用户用完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

(4)如果用户不再拥有自编选号机会,也不再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只能选择到车管所办理选号等新车上牌业务。

(5)用户预选号成功后,若未在预选号有效期内到车管所确认互联网预选号牌,用户将被加入黑名单,无法在互联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3. 异常选号资料修改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新车(含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下的【异常选号资料修改】进入选号资料修改流程。如下图所示

用户在预选机动车号牌过程中,输入新购小型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验证时提示已被“该车辆已预选号牌,不允许再次预选号牌!”或者“该车辆已上牌,不能选号,请核对输入!”的验证失败信息,如果用户确认自己新购小型汽车确实没有在互联网服务平台预选号牌,用户可以通过“异常选号资料修改”进行申诉。申诉处理成功后,用户即可以继续预选号牌。

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如果用户要进行申诉,可以点击申诉首页上部的提示,会显示异常选号资料修改详情页面。 用户要认真阅读页面上部的业务须知,上传的身份证明照片及新购车辆发票要清晰、真实,并且和填写的车辆识别代号及用户本人的信息一致。

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填写完成所有信息之后,点击“提交申诉”,如果系统验证用户申诉的信息没有问题,用户即完成申诉提交。请用户耐心等待申诉资料审核和处理,处理结果可以通过申诉首页的数据列表查看。查看界面如下图所示。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b.122.gov.cn/)后,点击【机动车业务】→【机动车检验预约】进入机动车检验预约业务流程。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绑定机动车进行检验预约。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基本信息】→ 【选择时间】→ 【选择检测站】→ 【选择时段】→ 【确认预选信息】→ 【完成预约】

♦ 注意事项

1 机动车检验预约流程

步骤1:【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办理补领机动车检验预约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确认信息】。

注:用户需要特别注意取消预约的限制和预约未按期检验的内容。

步骤2:【基本信息】

在该步骤,用户要认真核对选择的车辆是否有误,根据车辆的特点,慎重选择车辆类型、驱动类型、车辆属性、燃油类型,如下图所示。用户认真确认各项信息选择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选择时间】。

步骤3:【选择时间】

在该步骤,系统会显示当前可以预约的所有日期,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选择预约日期,如下图所示。需要注意是,以黄颜色显示的日期预约成功后是不能取消预约的。选定预约日期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步骤4【选择检测站】。

步骤4:【选择检测站】

在该步骤,系统会根据上两个步骤的选择,查询出可以供用户选择的所有检测站信息,如下图所示。用户可以点击下图中用红色标记的图标,查看检测站的位置,根据自己的便利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测站,输入图片验证码,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步骤5【选择时段】。

步骤5:【选择时段】

在该步骤,系统会根据上两个步骤的选择计算选定检测站和日期下所有时段的预约情况,预约情况为“空闲”的可以选择,如下图所示。用户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选定时段后,点击【下一步】钮进入步骤6【确认预选信息】。

步骤6:【确认预选信息】

在该步骤,用户要认真确认选择的车辆、预约的时间、时段以及检测站是否准确无误,确认无误后,获取并输入手机短信验证码,点击【确认】按钮,即预约成功,进入步骤7【完成预约】,无法再退回到上一步。

步骤7:【完成预约】

在步骤,显示用户已成功办理了机动车检验预约业务,包括申请人、检验时间、时段、检测站已经系统自动生成的预约码,如下图所示。进入该步骤时,用户同时会收到机动车检验预约成功的提示信息。

注:用户需要特别注意的下图中用红色椭圆标记的系统提示部分,其中包含了对取消预约的限制说明,预约未按期检验,用户将会被记入黑名单,影响其他互联网业务的办理。

2 注意事项

1、 请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知晓业务办理所需相关材料、费用以及免责声明等内容。认真进行办理流程中的每一步操作,如果发现有误,请及时返回上一步进行更正,或者取消预约。

2、 用户需特别注意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系统给予的各项提示,尤其是检验预约的取消次数限制,未按期检验将记入黑名单,影响其他互联网业务办理等内容。

3、 如果用户被记入黑名单,请用户本人到车管所进行解除黑名单。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b.122.gov.cn/)后,点击【机动车业务】→【预选号牌相关业务】下的【本地二手车过户预选号牌】进入预选号牌流程。如下图所示。

用户通过该功能可以为自己名下原登记地为本地的二手普通小型汽车预选号牌(详情请阅读预选号牌业务须知), 选号之前请预先准备好“机动车登记证书”。用户在预选号牌过程中,需要录入登记证书编号、“车辆识别代号”(也叫车架号) 和卖方身份信息,同时,接收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以验证本人预选号牌操作的真实性。

如上图所示,如果用户不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可点击“模拟选号”链接进入模拟选号功能, 模拟选号功能与正式选号功能流程完全相同,旨在方便用户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 不校验基础信息的准确性,不保存任何信息,所选号牌号码均无效!用户正式预选号牌时,须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性! 模拟选号功能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首次进入预选号牌业务,系统将显示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如下图所示:

预选号牌业务包括两个阶段:

(1)基本信息录入阶段。用户可在任意时间完成此阶段操作。

(2)预选号牌阶段。

此阶段操作时间以本平台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中的服务说明为准。

异地预选号牌: 针对新车车主、单位用户,只能在用户注册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 对于车主/驾驶人用户、窗口注册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后,可以通过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中的“跳转到其他省市”链接进入异地预选号牌跳转页面。

点击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中红色标示的“跳转到其他省市”链接,进入全国省市互联网服务平台选择界面。 用户根据本人新购二手普通小型汽车需要上牌的车管所选择相应的省市,系统会自动跳转到用户选择的省市互联网服务平台的预选号牌首页。如下图所示:

♦ 1、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第一阶段(【步骤1:基本信息】→ 【步骤2:确认信息】→ 【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 第二阶段( 【步骤1:身份验证】→ 【步骤2:预选号牌】→ 【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 2、注意事项

1.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第一阶段步骤1:【基本信息】

用户首次进入该功能,系统将显示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点击页面中【提交信息】按钮,进入第一阶段【基本信息】步骤,应选择本人或本单位办理本地二手车过户业务的车管所,如下图所示。

点击上图中的“号池公示”链接可以打开所选车管所的互联网预选号牌业务的“号池公示”页面。

点击上图中的【下一步】按钮时,系统会弹出业务须知的对话框,界面如下图所示,业务须知具体内容由各地自行维护,下图只是示例,不代表本平台选号的业务须知内容。 请用户在预选号牌时务必仔细阅读业务须知,了解业务相关规则。用户点击对话框中的【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第一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步骤。

在阅读完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系统会进入到第一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

对于已经完成第一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但未完成选号的用户,当用户再次进入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时, 系统会检查用户当前的自编选号剩余次数和随机选号剩余次数, 若用户还拥有选号机会,均直接跳转到第一阶段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若超出随机选号次数限制和自编选号次数的限制,系统给予相应提示;

对于已经完成选号的用户,在预选号牌有效期内,若用户未被列入选号黑名单, 用户每次进入预选号牌业务,都将直接跳转到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第二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

在该步骤,用户需要录入新购二手小型汽车的登记证书编号、车辆识别代号和卖方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果用户不明白车辆识别代号的概念,点击“?”按钮,会弹出车辆识别代号的说明。 如下图所示,图片的箭头指示位置为《机动车登记证书》中车辆识别代号的说明。

用户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检查车辆识别代号的正确性,若验证不通过,则会显示验证不通过原因,若验证通过,会弹出确认提交的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再次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手机获取到的验证码并点击对话框中的“提交”按钮进行提交,系统核查通过后会进入到第一阶段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

第一阶段--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

用户可以看到之前提交的信息,如下图所示。

用户在仔细阅读服务说明后,请点击“开始选号”按钮开始进行选号操作,此时会进入到第二阶段步骤1【身份验证】。

若用户在此步骤之后的选号步骤中未完成选号,则用户再次进入预选号牌业务时,若用户还拥有选号机会, 均直接跳转到本步骤。

第二阶段--步骤1:【身份验证】

在该步骤,用户须获取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验证预选号牌的手机号码。 用户须获取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后,待界面底部“确认”按钮倒计时结束,点击验证手机短信验证码是否正确,验证通过进入第二阶段步骤2【预选号牌】。如下图所示:

第二阶段--步骤2:【预选号牌】

(1)自编选号

如果用户选择了“自编”Tab页,则进入自编选号操作页面。在自编选号操作页面中,号牌号码只允许通过界面中的虚拟键盘输入, 针对号牌号码的每一位,会根据号池情况计算可用字符,只有可用的字符在虚拟键盘中才可以选择,其他均禁用不允许点击。 如下图所示,界面上会显示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的剩余个数,最多可以同时输入的号牌号码数。如果用户自编不到满意号牌, 并且还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可以通过点击“随机”Tab页 进入随机选号操作页面。自编选号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刚进入到自编页面,页面底部的“确认选号”按钮是不可点击的,它会根据每次自编号牌确认操作最小时间间隔进行倒计时, 直到倒计时结束并且用户已经录入完整的号牌号码之后,”确认选号“按钮才可点击。点击”确认选号“按钮, 系统验证用户自编的N个号牌号码是否可预选,如果N个号牌号码都已被预选,页面提示验证失败原因,用户当前车辆的剩余自编号牌个数将减少N个,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所示,如果用户还剩余自编号牌个数,用户可以重新开始自编,同时,“确认选号”按钮会再次根据每次自编号牌确认操作最小时间间隔进行倒计时, 直到倒计时结束并且用户再次录入完整的号牌号码之后,”确认选号“按钮才可点击。如此循环操作,直到用完自编号牌个数或预选号成功。

如果自编号牌验证通过,系统将自动确认号牌,用户即完成预选号,进入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如果用户已用完自编选号个数,但还拥有随机选号机会, 系统将自动跳转至随机选号。

如果用户已用完自编选号个数,也用完了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无法通过互联网为该车辆预选号牌, 系统会提示用户前往车管所办理选号等本地二手车过户业务。

(2)随机选号

如果用户选择了随机选号,则进入随机选号操作页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点击“随机一次”按钮(“随机一次”后面的括号中的数字为用户当前选号车辆的剩余随机选号次数),系统会为用户随机选出10个可选号牌号码,这时随机号牌栏会显示倒计时“距失效XX秒”, 同时,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剩余次数将减少1次,倒计时结束,随机号牌栏的号码将失效。如下图所示:

用户随机号牌时,如果勾选“不包含4”,则随机选出的10个可选号牌号码中均不包含数字4。

在随机号牌倒计时结束前,用户可以选择其中1个号牌号码作为备选号牌,加入备选成功后,此时备选号牌栏也会显示 倒计时“距失效XX秒”,倒计时结束,备选号牌栏的号码将失效。如下图所示:

用户可以点击右上角“换一批”按钮重新进行随机(“换一批”后面的括号中的数字为用户当前选号车辆的剩余随机选号次数),此时会更新随机号牌栏中的号牌。 如果备选号牌栏中的有号牌并且没有失效,则备选栏中的倒计时将重新开始倒计时。 用户可以在新随机的号牌号码中选择一个号牌号码作为备选号牌,此时备选栏中的倒计时也将重新开始倒计时。如下图所示。 如此循环操作,用户每次随机选号,都可以从随机号牌中选择一个号牌号码作为备选号牌,直到随机选号次数用完。

用户选择N个号牌作为备选号牌后,可以从N个备选号牌号码选择一个号牌号码,点击“确认选号”按钮,用户即完成选号,进入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用户对多次随机的号牌号码不满意,并且还拥有自编选号机会,可点击“自编”Tab页跳转到自编选号操作页面。

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用户完成选号后,系统将跳转到该步骤,如下图所示。该界面上显示了用户需要在哪一天之前去车管所办理本地二手车过户业务。 如果逾期未办理的,用户会被记入黑名单,不允许用户在互联网上进行预选号牌号码,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用户可以“打印预选号凭证”,稍后也会收到成功预选号牌号码的提示短信。

2. 注意事项

(1)请用户务必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知晓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信息录入要求以及其他内容。

(2)对于自编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您还可以自编XX个号牌”, 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验证N个自编号牌,如果验证不通过, 剩余自编号牌个数将减少N个,如果号牌可选,用户即完成选号。一旦用户用完自编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

(3)对于随机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换一批(XX)”, 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随机号牌,随机选号机会将减少1次, 一旦用户用完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

(4)如果用户不再拥有自编选号机会,也不再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只能选择到车管所办理选号等二手车上牌业务。

(5)用户预选号成功后,若未在预选号有效期内到车管所确认互联网预选号牌,用户将被加入黑名单,无法在互联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用户登录互联网平台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b.122.gov.cn/)后,点击【机动车业务】→【机动车转籍申请】,可以为已备案本人机动车或购买的二手车在线进行转籍申请。

如果为已备案本人机动车在线进行转籍申请,请点击“机动车所有人不变”图标;如果为购买的二手车在线进行转籍申请,请点击“机动车所有人变化”图标。

1 机动车转籍申请(所有人不变)流程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选择机动车】→ 【选择转入地】→ 【阅读业务须知】→ 【确认提交】

步骤1:【选择机动车】

用户选择已备案的本人机动车,如下图所示。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选择转入地】。

步骤2:【选择转入地】

用户选择机动车转入地,选择完成后漫游至转入地办理业务,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阅读业务须知】。

步骤3:【阅读业务须知】

用户阅读业务须知,确认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4【确认提交】。

步骤4:【确认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车辆信息、转入地信息。

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提交】,进入步骤5【完成提交】。

步骤5:【完成提交】

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业务流水号。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于提交后的三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届时会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用户可以根据该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2 机动车转籍申请(所有人变化)流程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选择转入地】→ 【填写信息】→ 【确认提交】

步骤1:【选择转入地】

用户选择机动车转入地,选择完成后漫游至转入地办理业务,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填写信息】。

步骤2:【填写信息】

用户填写购买车辆信息及原车主信息后,进入步骤3【确认提交】。

步骤3:【确认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购买车辆信息、转入地信息。

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提交】,进入步骤4【完成提交】。

步骤4:【完成提交】

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业务流水号。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于提交后的三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届时会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用户可以根据该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事项名称:车辆运营证核发

受理机构: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零跑腿

办理地点: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C区综合窗口C06-C1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222200

交通指引公交:乘21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申请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申请材料: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4、办结;5、送达。

办理流程图如下:

许可收费: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722-3222200

监督投诉方式 0722-12345

网址链接:政务服务网

在线办理:网上办理链接

事项名称: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受理机构: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零跑腿

办理地点: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C区综合窗口C06-C1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222200

交通指引公交:乘21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申请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申请材料:

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拟聘用的所有驾驶人员)

5、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6、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4、办结;5、送达。

办理流程图如下:

许可收费: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722-3222200

监督投诉方式 0722-12345

网址链接:政务服务网

在线办理:网上办理链接

事项名称:客货运输车辆的年度审验

受理机构: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零跑腿

办理地点: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C区综合窗口C06-C1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222200

交通指引公交:乘21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申请条件:

(1)车辆技术状况、年检状况符合要求

(2)无交通运管部门违规违章情况

(3)重型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能在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www.gghypt.net)上查询车辆基础信息和实时卫星定位信息

(4)车辆按规定进行综合性能检测

申请材料:

1、《道路货运车辆年度审验表》

2、《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

3、《车辆技术等级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4、办结;5、送达。

办理流程图如下:

许可收费: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722-3222200

监督投诉方式 0722-12345

网址链接:政务服务网

在线办理:网上办理链接

事项名称: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受理机构: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零跑腿

办理地点: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C区综合窗口C06-C1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222200

交通指引公交:乘21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服务对象:自然人

申请条件:

1、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

2、与经营企业签订经营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属于副班驾驶员或者机动驾驶员的,与经营者签订管理协议或者聘用协议。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无暴力犯罪记录;

5、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明,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6、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7、参加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经行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

申请材料:

1、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

2、从业资格证

3、经营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的经营合同或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4、办结;5、送达。

办理流程图如下:

许可收费: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722-3222200

监督投诉方式 0722-12345

网址链接:政务服务网

在线办理:网上办理链接

事项名称: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受理机构: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零跑腿

办理地点: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C区综合窗口C06-C1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222200

交通指引公交:乘21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服务对象:自然人

申请条件:

(一)男性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五十五周岁以下。

(二)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参加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五)无暴力犯罪记录。

 申请材料:

1、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5、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7、近期个人正面免冠登记照片(尺寸:宽26mm,高32mm)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4、办结;5、送达。

办理流程图如下:

许可收费: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722-3222200

监督投诉方式 0722-12345

网址链接:政务服务网

在线办理:网上办理链接

事项名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受理机构: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零跑腿

办理地点: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C区综合窗口C06-C1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222200

交通指引公交:乘21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服务对象:自然人

申请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5、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7、近期个人正面免冠登记照片(尺寸:宽26mm,高32mm)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4、办结;5、送达。

办理流程图如下:

许可收费: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722-3222200

监督投诉方式 0722-12345

网址链接:政务服务网

在线办理:网上办理链接

事项名称: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许可

受理机构: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零跑腿

办理地点: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C区综合窗口C06-C1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222200

交通指引公交:乘21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服务对象:自然人

申请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且每年的交通违法记录未记满12分的证明(小型货车除外)

3、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4、办结;5、送达。

办理流程图如下:

许可收费:

1、理论考试 30元/人•次;

2、实际操作考试 60元/人•次。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722-3222200

监督投诉方式 0722-12345

网址链接:政务服务网

在线办理:网上办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