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促进托育事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创新点有哪些?
  • 发布时间:2023-05-1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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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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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办幼儿园托育服务乡镇(街道)全覆盖。发挥公办幼儿园办托班“师资有保障、资源可共享、群众能信赖”的优势,支持公办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基本能做到人民群众能够就近找到价格相对低廉的入托机构。

(二)对部分弱势群体入托减免部分入托费用。对烈士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孤儿、低保户子女,确保优先入托,减免入托费用,给予适当保障。兜住民生底线,不让部分弱势群众因费用负担无法入托。

(三)探索发放入托补贴。对我市户籍居民或取得居住证的在我市务工经商的非我市户籍人员二孩及以上孩次子女,在卫健部门完成登记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入托的3周岁以内婴幼儿,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发放入托补贴,提高人民群众入托的积极性,减轻家庭入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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