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诊所设置审批。改革方式为直接取消审批,即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2.诊所执业登记。改革方式为审批改为备案,即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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