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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2年全市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有哪些?
  • 发布时间:2022-05-25 14:42
  •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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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合规情况。本次建议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严格按照省政府、省民政厅有关文件测算,符合上级政策要求。

2.意见征集情况。本次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由市民政局建议,分别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国调队意见建议;于3月28日至4月28日通过市政府网站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有效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3.风险评估情况。2022年全市预计能对上争取社会救助资金4.14亿元,2022年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后预计支出4.29亿元,其中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能够满足支出需求,随县、广水市预计分别存在900万元、2900万元的缺口。上级转移支付不足部分将由随县、广水市政府从历年结转社会救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中弥补。

4.合法性审查情况。市司法局对通知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了《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审查意见书》(随府法审〔2022〕02号),认为通知未超越权限、严格遵守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5.集体讨论情况。5月23日,市长克克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十次常务会议研究调整2022年全市低保保障、特困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通过了市民政局建议调整的标准,决定调整后的标准从4月1日起执行,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外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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