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随州市审计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主题词
项目;审计
发布日期
2023-03-30
信息来源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
杨文明
审核
杨文明
《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力度随之加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对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项目管理,推动政府投资领域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是规范投资领域的需要。在近年来的投资审计实践中发现,由于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项目建设相关部门之间配合不到位、处罚问责不到位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管理、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造价管理、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很多问题屡审屡犯,亟需从制度上予以规范、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推动投资领域健康发展。

二是投资审计转型的需要。2017年9月以来,审计署相继出台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开展投资审计转型,正确把握投资审计职能定位,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活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切实纠正“以审代结”。我市2013年出台的《随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中部分条款已不适用于当前的投资审计工作,须出台新的制度指导全市投资审计工作。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项目建设相关部门职责、审计机关职责、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监管、责任追究、附则等六章二十七条规定。

一是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范围。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投资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政府以特殊国有资源和优惠政策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他涉及国家战略和公共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共工程项目。

二是明确了项目建设相关部门职责。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改、财政、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或者监督责任。其中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投资项目的内部审核,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住建、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承担项目建设的行业监管责任。

三是明确了审计机关职责。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对政府投资项目行使审计监督权,明确“两个不得”,严格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对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分层审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增加投资额超过原核定概算10%及以上的项目重点关注,并注重揭示擅自扩大建设规模、超预算投资、虚假招标、搞形象工程等问题。明确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竞争性招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投资项目审计。要建立全市审计系统购买服务信用评定制度,对中介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是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情形。明确项目建设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和审计机关违法违规责任追究的情形。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管理责任,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工程结算经审计机关核查核减率达10%以上的,审计机关查明原因后视情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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