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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056632/2019-9397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13-03-13
发文字号
随政发【2013】1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admin
审核
罗皓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系列文件精神,全面完成随州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12年《全面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责任书》责任目标,今年年初,市全面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检查验收小组,分别到各县、市、区对2012年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检查考核。
  2012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全面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会议精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振兴工作规划,强化措施,量化责任,狠抓了工作落实。振兴工作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工作积极主动;二是分解任务及时;三是“新网”工程建设全面开展。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市政府决定,给予随县人民政府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一等奖表彰;给予广水市人民政府、曾都区人民政府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二等奖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工作更上一层楼。各地、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强化责任,创新机制,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的目标任务。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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