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056632/2021-0015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0-12-31
发文字号
随政办函〔2020〕2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杨文明
审核
黄振忠
发布机构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促进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要求,结合《随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评各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

(一)主动公开:权力运行全过程信息。包括决策预公开、政策文件发布、政策解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年报发布情况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性、回复及时性、答复形式规范性、答复内容规范性。

(三)年度重点工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编制发布与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四)日常工作:政务公开组织推进、工作落实、监督保障等情况。

(五)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按要求报送信息情况,由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考评细则。

三、考评环节

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工作设第三方机构测评和日常工作测评两个环节。

(一)第三方机构测评。

权重:70%。

测评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时间:2021年1月20日前。

测评方式:第三方机构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测评指标体系,侧重公开透明政府建设引领,独立开展测评(包括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试)。

对各县市区政府测评时,测评县市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将测评下辖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县市区现场互评方案另行通知。

(二)工作测评。

权重:30%。

测评单位: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测评时间:全年。

测评方式:根据工作台账、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和佐证材料开展考核。

两个环节测评结束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单位得分,报市政府办公室审定。

四、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运用到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照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指标,将有关日常工作测评的佐证材料于2021年1月25日前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无相关工作内容,考评中将对相应分值进行扣减。佐证材料接收电子文件,并按考核项目做好分类,统一发至邮箱szwsjjysq@suizhou.gov.cn


附件:1.考评对象名单(共37家)

2.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县市区)政务公开第三

方评估指标(部门)

3.政务公开工作测评指标(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测

评指标(部门)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考评对象名单(共37家)


随县人民政府、广水市人民政府、曾都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民防办、市政府研究室、市扶贫办、市招商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附件2

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县市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一、主动公开(60%

用权公开(10%

机构职能(40%

权责清单公开情况(50%

更新性(10%

决策公开(10%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20%

预公开(80%

规范性文件(10%

专栏(5%

完整性(5%

有效性标注(5%

现行有效文件(40%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果(15%

清理结果(30%

政策解读(10%

解读专栏(10%

政府领导带头解读(20%

政府新闻发布会解读(30%

解读形式(40%

一、主动公开(60%

回应关切(5%

专栏(20%

公开反馈(30%

回应持续性(50%

会议开放(5%

列席会议(70%

会议公开(30%

执行公开(10%

政策执行落实情况(50%

审计公开(20%

督查整改公开(30%

服务公开(10%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15%

一件事一次办15%

办理依据(10%

申报条件(10%

申报材料(10%

样表(10%

联系方式或咨询渠道(10%

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10%

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清单(10%

结果公开(10%

许可结果(20%

处罚结果(20%

双随机一公开30%

建议提案(30%

一、主动公开(60%

重点领域(10%

财政预决算(10%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25%

公共资源配置(25%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25%

年度重点领域(15%

公开指南(5%

有无(10%

时效性(10%

规范性(30%

准确性(30%

及时更新(20%

公开年报(5%

有无(10%

发布时间(10%

结构完整(40%

集中发布(10%

新颖性(30%

二、依申请公开(20%

渠道畅通(20%

在线(50%

邮寄(50%

回复及时(20%

期限内答复(60%

延期告知(40%

二、依申请公开(20%

答复形式规范(30%

抬头;编号;落款;日期;印章;电子邮件答复的,应使用“gov”邮箱

答复内容规范(30%

结果;依据;救济渠道

三、平台建设(10%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规范性(60%

平台内可检索(40%

四、基层政务公开(10%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目录编制并集中公开


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部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一、主动公开(60%

用权公开(10%

机构职能(40%

权责清单公开情况(50%

更新性(10%

决策公开(10%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20%

预公开(80%

规范性文件(10%

专栏(5%

完整性(5%

有效性标注(5%

清理结果(40%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5%

政策解读(10%

专栏(10%

主要负责人解读(20%

新闻发布会解读(30%

解读形式(40%

一、主动公开(60%

回应关切(5%

专栏(50%

公开反馈(50%

会议开放(5%

列席会议(70%

会议公开(30%

执行公开(10%

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70%

督查公开(30%

服务公开(10%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

办理依据(10%

申报条件(10%

申报材料(10%

样表(10%

联系方式或咨询渠道(10%

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10%

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清单(10%

结果公开(10%

许可结果(20%

处罚结果(20%

双随机一公开40%

建议提案(20%

一、主动公开(60%

重点领域(10%

财政预决算(20%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25%

公共资源配置(25%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25%

本部门其他工作业务信息公开(5%

公开指南(5%

有无(10%

时效性(10%

规范性(30%

准确性(30%

及时更新(20%

公开年报(5%

有无(10%

发布时间(10%

结构完整(40%

新颖性(40%

二、依申请公开(20%

渠道畅通(20%

在线(50%

邮寄(50%

回复及时(20%

期限内答复(60%

延期告知(40%

答复形式规范(30%

抬头;编号;落款;日期;印章;电子邮件答复的,应使用“gov”邮箱

答复内容规范(30%

结果;依据;救济渠道

三、平台建设(20%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规范性(60%

平台内可检索(40%


附件3

政务公开工作测评指标(县市区)

项目

(百分制)

评分细则

考核说明

工作推进落实

45分)

1.明确政府办公室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5分)

2.县市区政府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5分)

3.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10分)分值比重不低于4%5分)

4.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10分)

5.组织开展全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少于1次。(10分)

提供如通知、方案、会议纪要等文件依据

提供培训通知、培训现场图、培训报道截图、链接等依据

举报投诉

5分)

被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且实的(以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的举报投诉渠道为准),每个扣2.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情况考核

考核评估

20分)

组织开展2020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核评估方案10分),提供上一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结果。(10分)

提供考核评估方案、公开截图、考核结果

工作互评

30分)

在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政务公开工作互评情况

根据互评结果考核

加分

20分)

1.在国办公开办电子刊物《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或中央媒体刊登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信息,每条加6分,不超过12分。

2.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8分)

提供相关依据

扣分

10

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政务新媒体、辖区内政务新媒体每被国务院办公厅或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或点名批评一个网站或者政务新媒体,扣权重的50%

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考核

一票否决

不能评为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

1.2019年度国办公开办或者省政务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点名批评。

2.考核材料弄虚作假。

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政务办第三方评估报告和查证情况考核


附件3

政务公开工作测评指标(部门)

项目

(百分制)

评分细则

考核说明

组织推进

45分)

1.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10分)

2.部门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0分)

3.安排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10分)

4.建立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相关工作规范。每项5分。(15分)

提供相关文件依据

工作落实

20分)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6个一级栏目规范设置情况;未建网站的部门,不需设置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栏目。每少一个栏目扣5分,扣完为止。(20分)

提供相关文件依据;

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考核

举报投诉

5分)

被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且查实的(以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的投诉渠道为准),每个扣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考核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30分)

1.积极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40条以上,得12分;30-40条,得9分;20-30条,得6分;10-20条,得3分;1-10条,得1分。

2.单位主要领导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的,得10分;分管领导参与的,得7分;没有参加的不得分。

3.发布政策文件、提供解读材料,得8分;有文件、无解读,得5分。

由市政府门户网站根据网上巡查开展考评

加分

20分)

1.在国办公开办电子刊物《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或中央媒体刊登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信息,每条加6分,不超过12分。

2.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8分)

提供相关依据

扣分

10

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政务新媒体每被国务院办公厅或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或点名批评一个网站或者政务新媒体,扣权重的50%

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考核

一票否决

不能评为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

1.2019年度国办公开办或者省政务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点名批评。

2.考核材料弄虚作假。

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政务办第三方评估报告和查证情况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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