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056632/2019-93881
主题分类
公路
发布日期
2018-09-11
发文字号
随政办发〔2018〕2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admin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湖北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21号)的要求,科学推动全市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促进城市建设和交通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随州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汤文江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贤江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贤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熊典红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湖北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随州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主要任务清单》的要求,对照标准,突出重点,统筹谋划,同步部署,分年度、分项目制定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并于2018年9月5日前上报行动计划具体项目任务清单和工作联络员(联系电话:市公安局3592079)。每月末上报行动计划进展情况,每年底上报行动计划工作总结。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会商会,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并对后进单位进行约谈;每年底通过专家评估、明查暗访、民意征询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组织开展行动计划实际效果评价,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随州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主要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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