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稽查科2020年工作计划明确如下:
一、培训学习
为全面提升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能力水平和新冠疫情防控能力,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省防指各种要求培训学习,时间、授课人员由局统一安排。
二、全面落实稽查重点工作
1.稽查重点(本级稽查和层级稽查)
(1)舆情防控和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舆情防控和执法权责是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
(2)卫生行政许可稽查:依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卫生行政许可是否合法、公开、及时、有效,执法文书形式和实质进行稽查。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对所作出的卫生许可行为是否有法定依据;对行政许可过程能否严格把握相关标准;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等。文书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卷面是否工整、修改是否规范;语言是否规范;能否按要求对文书进行报批、盖章、签字及归档。同时对卫生行政许可档案的制作、归档、装订管理情况进行稽查。
(3)卫生计生行政处罚稽查:依据《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执法文书形式和实质进行稽查。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处罚主体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依据法律条款是否准确;行政处罚的行为是否合理,是否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有无越权、显失公正、滥用职权现象。文书选用是否准确、文书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卷面是否工整、修改是否规范;文书制作是否符合实体法要求、符合法定程序,语言是否规范;能否按要求对文书进行报批、盖章、签字及归档。同时对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的制作、归档、装订管理情况进行稽查。
2.全面落实卫生计生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1)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是否分别建立了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明确了监督机构受理投诉举报的范围和内容,确定了投诉举报信息在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之间流转的流程和时限。
(2)开通了以电话、电子邮箱的投诉举报渠道后是否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3)建立了投诉举报信息记录、跟踪、反馈台帐,对相关档案材料是否进行整理后统一归档保存。
(4)行政执法案件是否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5)是否将将投诉举报的规范处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3.全面完成国家、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任务工作
4.加大专项和重大活动的稽查工作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和省综合监督执法局的安排,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医疗美容、医疗广告等专项和重大活动的稽查工作。
随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稽查科
二〇二0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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