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3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随县琪琪电脑文印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5日,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销售的饮用纯净水(生产企业为湖北康碧特宋河分公司)进行监督抽检,于11月30日出具该批次食品不合格检测报告(编号:2022食1542),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2年1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经查,当事人共购进20桶该批次饮用纯净水,进价6元/桶,售价7元/桶,货值140元。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且索取了供货商的资质、检验报告及购销凭证,建立台账,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进货来源,并积极发布召回公告,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