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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开展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专项行动
  • 发布日期:2017-06-02
  • 信息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为净化我市保健食品市场,整顿保健食品经营秩序,随州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专项行动,目前专项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该局结合实际,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目标、范围、步骤及时间安排等,并要求各县(市、区)食药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同步推进。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重点检查全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主体资格、产品合法性及销售宣传活动内容,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指导监督保健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深入排查经营过程可能存在的虚假宣传、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等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针对保健食品欺诈销售活动普遍存在产品违法、夸大宣传、无照经营和非法体检诊疗等行为,这些违法行为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我局一方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参与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专项行动;另一方面积极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对保健类普通食品加强检查,要求经营者不得将其与保健食品同柜销售。对非法宣称保健功能或药品疗效的,依法严厉查处。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为进一步向中老年人群广泛深入宣传保健食品基本知识,揭穿违法分子的惯用伎俩,该局以《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为契机,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做好正确的舆论引导。在“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中专门组织老年人开展食品安全宣讲。与此同时,严把行业准入关,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与省局有关要求,在审查新申请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资质时,对申请单位的营销宣传、购进渠道等方面作了更为严格具体的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该局出动执法人员49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0台次,共检查了384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单位。发现未经许可经营保健食品1家,查获假冒保健食品4公斤,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立案5起,罚款2万元,监测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及保健品销售企业发布的各类保健品广告8条。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有效维护了老年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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