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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明确应急值守人员接报突发事件工作职责
  • 发布日期:2020-04-08
  • 信息来源: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 审核: 李发兵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应急值守工作制度(试行)》《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明确了应急值守人员接报突发事件时的工作职责。

新的规定从填单记录、分级快报、书面报告、快速核报、督办落实等五个方面,对应急值守人员接报突发事件时的处理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应急值守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应填写《突发事件电话接报记录单》,完整记录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关注点信息。接报20分钟内,一般突发事件电话或者短信报告带班局领导,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电话或者短信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总值班室。接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还应编辑《突发事件信息报告》,1小时内传真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总值班室。同时,按照总值班室和上级领导要求迅速核实、反馈有关信息,并及时将上级领导批示报局主要领导签发至相关县(市、区)局和局相关科室,并督促其及时反馈领导批示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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