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
  • 发布日期:2023-10-11
  • 信息来源: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 罗皓月

市信用办日前在全市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引导和服务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企业良好信用,赋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原则,市信用办协调联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已达到最短公示期的信用修复对象开展核查,建立修复工作台账,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利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有效方式引导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按照“应修复尽修复”原则,加强推进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同时,建立“两书同达”长效机制,行政处罚机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各行政部门向市场主体同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提前介入、精准服务,使信用修复从“被动受理”到“主动提醒”,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自主开展信用修复意愿,提升依法诚信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意识,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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