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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12月1日起执行
  • 发布日期:2018-11-16
  • 信息来源:市物价局
  • 编辑:市物价局
  • 审核: 李发兵

  近日,市物价局印发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随州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随州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调整为7元/2公里,2公里后单价调整为1.6元/公里。
  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现行运价标准于2012年1月起实施,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在综合考虑行业成本上涨和乘客承受能力等因素基础上,今年10月,市物价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经过广泛调研、社会意见征集和成本监审,拟定了随州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并举办了听证会。根据运营成本测算和听证会代表意见,市物价局进一步完善了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执行。
  文件还规定,出租车司机要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拒载、不打表收费、乱涨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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