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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随州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1-16
  • 信息来源:市物价局
  • 编辑:市物价局
  • 审核: 李发兵

  
  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随州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城区各出租车运营业主、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定价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运价调整
  运价调整后,基本运价等计价参数按以下规定执行:
  1、基本运价为7元,基本运距为2公里。公里单价1.6元。计费方式为每500米跳表一次,每跳表一次加收0.80元(夜间0.90元),依此类推。
  2、等候费:等候时间在5分钟以内不收费。超过5分钟的,以5分钟为一时间段,每时段另加收1.60元。具体计费按2.5分钟跳表一次,加收0.80元。等候时间超过1小时的双方协商确定。
  3、返空费:运距超过5公里(含5公里)以上,可收返空费。返空费按超过5公里以上租价额的50%加收。
  4、夜间运价:23时至次日6时为夜间行驶。夜间基本运价为8元,公里单价1.8元。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运价标准从2018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相关要求
  各出租车运营业主要遵守职业道德,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做到车容整洁、语言文明、礼貌载客,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出租车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拒载、不打表收费、乱涨价等行为。对从业人员加大培训力度,规范服务用语,提升人车形象,树立“窗口”行业新风。
  计量检验检测部门要全力做好调表等相关服务工作,确保新运价如期执行。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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