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我局审核批准,同意随州大和康复医院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王晖变更为张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213003165184984,变更日期:2019年9月27日,法定代表人:张玲。
特此公告。
随州市民政局
2019年9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