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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提高特困群众保障水平助推精准脱贫
  • 发布日期:2016-04-16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我市民政部门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近期创新低保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四项精准“滴灌”扶持举措,助推那些常年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民政扶持条件的贫困家庭精准脱贫。

    打造“阳光低保”,实现低保动态规范管理。“低保五保救助”凸显了政府对低保五保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关怀,是不让一户贫困、不让一人掉队的重要举措。全市民政部门以打造“阳光低保”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群体保”清理、社会救助绩效第三方评估等活动,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精准救助。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健全农村困难群众保障或供养标准随物价上涨指数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自然增长机制。经市政府同意,从2016年3月30日起,我市再次提高县(市、区)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标准。提高后的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曾都区3500元/人年、随州高新区3500元/人年、广水市3432元/人年、随县3255元/人年、大洪山风景名胜区3255元/人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曾都区7200元/人年、随州高新区7200元/人年、广水市7050元/人年、随县7000元/人年、大洪山风景名胜区7000元/人年。提标后的农村五保保障标准增幅为历年之最,多数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实现了翻番。

    整合救助资源,放大民政救助成效。资助参保。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获批的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资助参加新农合,其中五保对象实行全额资助,农村低保资助额度不低于90元。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对农村低保参合实行了全额资助。住院医疗救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在民政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就医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商业保险报销后的剩余合规部分,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比例在封顶线内给予救助。目前,全市住院救助比例平均达到60%,住院救助年度封顶线平均达到5000元以上,广水市对五保对象住院治疗做到了政府兜底,个人零付费。市、县(市、区)两级所属医院、部分专科医院及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已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并在各定点医院设立农合、医保、医疗救助“三办合一、一站式结算”窗口,全市已经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全覆盖。临时救助。各县(市、区)已经基本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低收入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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