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随州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若干重要内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州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若干重要内容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随州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若干重要内容责任分工方案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简称残疾人“两个体系”)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力推进我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省发[2009]10号),省政府和中国残联签署共建协议,明确全省到2013年完成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试验区任务,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目标责任书。为落实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责任内容,确保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随发[2010]5号)精神和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特对市直相关单位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加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一)落实对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城镇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县级以上政府负担的政策,对重度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全市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比例达到全省残疾人的平均水平。(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残联)
(二)城镇廉租房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每年完成不少于450户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农村基本消除残疾人危房户。(市住建委、市民政局、扶贫办、残联)
(三)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不低于总额8%的比例划拨到同级残联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市民政局、文体局、财政局、残联)
二、加快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
(一)建成白内障无障碍市。完成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年度任务。大力推进社区康复,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市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
(二)新建1所特教学校,改(扩)建2所特教学校。提高中小学校残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对特校在校贫困学生、残疾人在校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子女给予生活救助,确保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状况信息库,使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全市普通儿童少年的水平。(市教育局、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三)制定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所有县(市、区)建立规范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服务信息网。每年创建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示范基地3-5个、自强创业示范基地2-4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法制办、经信委、残联)
(四)建设一所市级残疾人托养服务骨干机构。各县(市、区)建有残疾人托养服务场所,乡镇、街道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服务。(市发改委、规划局、卫生局、财政局、残联)
(五)完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各县(市、区)建有以康复为主的综合服务机构。(市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文体局、广电局、残联)
(六)随州城区达到无障碍设施建设先进城市标准。创造条件,实现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市规划局、住建委、文体局、广电局、文明办、残联)
(七)各县(市、区)建有一个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工作机制。(市司法局、残联)
三、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承办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把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相关部门专项规划,列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范围。(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三)将残疾人事业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市财政局、残联)
(四)建立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团市委、残联)
四、其他要求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领会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各项目标内容的顺利实现。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围绕工作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落实。要调动各种宣传资源,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和新经验、新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残联要切实履行政府赋予“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有效促进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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