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募退役军人创业导师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3-17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审核: 杨文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引导退役军人高质量创业,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湖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鄂退役军人发〔2019〕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招募一批愿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公益服务的人士担任随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导师。

一、招募时间

2022年3月17日至4月8日

二、招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吸纳退役军人就业50人以上军创企业家,年销售额8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2000万元以上企业的企业家、企业高管,吸纳退役军人30人以上、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企业创业成功人士

2.具有工商、税务、金融、财会、法律等相关专业从业证书并从事相关实践的专业人士;

3.科研院所、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具有副教授(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

4.已获得创业培训、创业咨询等相关资质的专家;

5.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业15年以上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人员;

6.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衷公益,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

2.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或丰富实践经验,在各自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对退役军人创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热爱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工作,具有指导能力,能胜任创业导师工作。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

3.曾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7.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的人员。

三、聘任程序

凡符合条件有意参与引导退役军人创业的人员,自愿填写《随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导师申请表》,经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签字盖章同意后,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表,经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评选后,择优确定30名人员聘任为“随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导师”,颁发聘任证书。聘任期为3年。

四、主要任务

退役军人创业导师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退役军人创业宣传、指导和帮扶工作,通过思路引导、示范教学、实操实训、专业指导等形式,对有创业需求的退役军人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指导。

五、工作职责

1.参加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退役军人创业论坛、会议等相关活动,面向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开展创业专题讲座;

2.指导退役军人参加省、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大赛、开展创业论坛等公益活动;

3.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或实训基地给予专业指导;  

4.参与退役军人创业相关课题研究,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积极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5.保守退役军人创业项目商业秘密;

6.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解聘条件

导师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解聘:

1.无正当理由2次以上(含2次)不接受工作安排的;

2.以导师名义从事导师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损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形象的;

3.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

联系人:许丽,联系电话:0722-3590669

联系地址:随州市舜井大道壮鑫香湖路24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503房间)

附:随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导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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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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