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在随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随政发[2015]28号)要求,市委人才办落实人才收入补偿机制,首次为我市企业新引进的大学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5.6万元,切实帮助企业引才、留才。
据悉,为缓解因个人经济收入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而造成的人才难引、难留问题,在去年8月我市研究出台的随政发[2015]28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建立人才收入补偿机制,以政府补贴的形式助力企业破解引才难题。该政策规定,对直接到我市企业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按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发放最长期限为三年;对在本地企业工作满三年的大学生,给予1至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本次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是落实我市人才优惠政策的具体举措,目前,我市正在酝酿出台系列政策和措施,继续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为更多优秀人才在随创新创业提供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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