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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一周查处滥用远光灯超200起
  • 发布时间:2018-04-09 09:53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张鹏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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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间行车最怕什么?相信不少车主都会说“最怕被远光灯晃得睁不开眼”。最近一周,市交警部门在夜间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超过200起,这些驾驶员被罚款50元,扣1分。目前,整治行动仍在进行当中。
  滥用远光灯一直是人们最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夜间双向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由远光灯改用近光灯,而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在同向前后车距离较近时应将远光灯换为近光灯。违法使用远光灯将被罚款50元,扣1分。
  近日,市交警部门结合人大提案,在城区重点路口采取定点设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旦发现机动车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一律予以拦截、查处。
  “滥用远光灯,相当于谋杀。”交警提示说,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在此期间,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伤人又伤己。交警建议驾车人提高自身安全文明行车的意识,在照明较好的城区驾车尽量不开远光灯,而在光线较暗的地方会车时,一定要主动变换灯光,养成文明行车、正确使用远光灯的良好驾驶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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