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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出首张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18-04-09 09:51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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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我市发出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呼我出行”(重庆呼我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成为首家在随州获得网约车经营资质的平台企业。
  今年2月,我市发布《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规定,在随州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在随州设立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向所在地交通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交通部门应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
  经营许可证显示,“呼我出行”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区域是随州城区,经营期限为4年。
  “实现网约车运营的合法化,网约车平台、车辆、人员三项许可缺一不可。”市客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约车平台企业作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主体,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对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支付和信息安全以及服务质量负责。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相关经营服务规范为乘客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
  据悉,市客管处将组织网约车驾驶员进行从业资格培训及考试,规范和发展网络预约出租车,做到“平台持证经营,司机持证上岗,车辆持证载客”。
  当前,我市许多网约车在“滴滴打车”上注册。市客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滴滴打车”尚未在我市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因此这类网约车为“黑车”,不符合我市网约车经营规范,将予以查处。若想进行网约车经营,必须到“呼我出行”平台注册。
  按照要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需是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在10万元以上,且是随州户籍。驾驶员应具备3年以上的驾龄,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我市正在对出租车行业进行改革,巡游出租车(原出租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鼓励巡游车通过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方便公众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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