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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运山未取得《执业医师证》擅自行医案
  • 发布时间:2022-01-13 09:48
  • 信息来源: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编辑: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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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马运山未取得《执业医师证》擅自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随卫医罚【2021】024号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马运山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马运山

违法事实

2021年1027日上午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邹志辉、魏全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随州市长岗镇熊氏祠村民俗村29-3村民马运山未取得《执业医师证》擅自在家为刘亮、胡家芳等人进行疾病诊疗活动。现场发现刘亮、胡家芳等五名患者正在输液。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取缔行医;没收违法所得壹佰柒拾伍圆整(¥175.00),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合计罚没人民币壹万零壹佰柒拾伍圆整(¥10175.00)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1214日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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