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五期)
  • 发布时间:2022-08-24 15:19
  • 信息来源: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李发兵
打印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

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五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2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随县长岗镇董国超市配送中心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524日,随州市市场监管局大洪山分局委托湖北锐帆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单位购进纯净水进行监督抽检,于6月15日出具不合格样品检测报告(编号:2022SP3454),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经营销售不合格纯净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现责令该单位在2022年7月1日前改正,并按照要求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

随县甘霖饮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524日,随州市市场监管局大洪山分局委托湖北锐帆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生产并销售给随县长岗镇董国超市配送中心的纯净水进行监督抽检,于6月15日出具不合格样品检测报告(编号:2022SP3454),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生产不合格纯净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该单位在2022年7月25日前改正,并按照要求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

湖北万松堂大健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6日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对湖北万松堂大健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 20220402/2022-04-02“阿尔发消渴茶”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报告(22J2707795)显示菌落总数项目、霉菌和酵母项不符合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批号/生产日期为20220402/2022-04-02保健食品 “阿尔发消渴茶”240盒,加工单价12.6元/盒,共生产成品240 盒,已召回224盒,剩余16盒无法召回;全部涉案产品市场价格158元/盒;货值金额共计36000元,未召回货值金额2528元,违法所得共计3024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024元                                             

2.30000.00元罚款    

罚没款合计33024.00元(叁万叁仟零贰拾肆元整)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