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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海关完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审批改备案”首单业务
  • 发布日期:2019-12-10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许静
  • 审核: 李发兵

  12月3日,随州海关受理并完成由湖北品源食品有限公司提交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延续申请,这是实行“证照分离”改革以来,随州海关受理的首单此项改革相关业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和《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要求,自12月1日起,全国海关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行政审批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审批改备案”改革。
  据悉,按照改革前的业务办理流程,企业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后从海关受理到业务办结最长可能需要20个工作日,改革后最长5个工作日即可办结此项业务,对于普通申请而言甚至可以当场办结。备案有效期也从原来的五年改为长期。
  企业在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事项时,只需提交备案申请表并承诺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即可当场办理,并颁发长期有效证书。办理过程中,企业无需再接受海关组织的专家评审,海关对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由“事前”转为“事中”和“事后”,极大压缩了办理时限。
  随州海关特别提醒企业,虽然备案手续大大简化,但是对企业的要求没有降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和有效实施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确保出口食品符合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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